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8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
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
开前 7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
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
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 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均对会
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
息。
除上述条款外,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