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证券代码:300221 公告编号:2020-46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了承
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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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
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三)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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