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元庆)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19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一)在 2019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10 次股东
大会。本人出席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6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在 2019 年任职期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就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独立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号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
1 2019/1/8 四届十七次 同意
案》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同意
项报告》
2 2019/4/24 四届十八次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
同意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同意
3 2019/5/6 四届十九次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同意
《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和开展票据池业
4 2019/6/20 四届二十一次 同意
务》
5 2019/7/1 四届二十二次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同意
况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 同意
6 2019/7/29 四届二十三次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同意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
达到解锁条件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 同意
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对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
7 2019/9/9 四届二十四次 同意
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8 2019/10/23 四届二十七次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9 2019/11/18 四届二十八次 对出售安徽精卓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对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同意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同意
10 2019/12/19 四届二十九次 对南昌产盟投资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增
同意
资议案
对核销资产议案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 年,本人任公司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19 年,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和人员结构的情况、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提出建议。2019 年 4 月 30 日,提名委员
会召开会议,提名杨依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 1 日,提名委员会
召开会议,提名曾兆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 19 日,提名委员会
召开会议,提名李水平先生为公司董事,提名张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提
名均获得一致通过。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对公司现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9 年
度薪酬进行了讨论,并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做出相应调整。
四、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工作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在现场出
席董事会期间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运
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公司日常经营、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等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行使了投票职权。此外,也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对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保护能力。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法
律法规,认真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及时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间,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独立董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联系方式
蔡元庆:13622381898@163.com
独立董事:蔡元庆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