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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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01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
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69,947,517.80元,其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4,227,007.06元,按《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24,116,131.23元后,本年度可
分配利润为960,110,875.83元。
     公司现有股份总额1,634,616,854股,2019年1-7月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48,166股,于12月6日向符合条件的
2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份7,366,6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为9,481,56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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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
要,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额
1,634,616,85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股份9,481,566股后的股本
总额1,625,135,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7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87,648,945.98元,占2019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2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
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
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
287,648,945.98元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2019年
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
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16,848,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150,436,469.64元(不含交易费用),可视同为公司2019
年度的现金分红,将纳入2019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及现金分红金额合计438,085,415.62元,
占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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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年-2019年)》等规定,符合
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
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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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
效。
    3.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1.2019年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年-2019年)》等规定,符
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
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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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的2019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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