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南京长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股东
南京奥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股东
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王强 本公司股东
何斌 本公司股东
王进飞 本公司股东
张永明 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Air International TTR Thermal Systems Limited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
十堰派恩美生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子公司十堰派恩富通的少数股东
合肥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子公司南京奥特佳的联营企业(已注销)
南通市通州泽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其他
(六)关联方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采购劳务 2,698,248.60 21,950.17
Air International TTR Thermal Systems Limited 采购商品 127,685.99
十堰派恩美生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1,404.62 280,000.00
合肥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7,402.2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24,610.27
Air International TTR Thermal Systems Limited 提供劳务 1,652,346.84 173,166.46
合肥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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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被投资方恒信融,其主要资产是在青海省的碳酸锂生产基地及盐湖的卤水钾矿(富含
钾及锂金属资源)。从生产上看,恒信融目前外采卤水锂矿原料生产,由于目前碳酸锂价格较
低,逼近成本价格,且目前固定成本较高,因此在短期内存在亏损;从矿产资源上看,目前
初步勘探已经启动,预计 2022 年可开采;根据评估师的估值报告,期末 8.82%的股权不存在
减值风险。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确定其持有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8.82%股权价值项目估值报告》,公司持
有恒信融 8.82%股东权益在估值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为 15,869.00 万元,公
允价值为 15,869.00 万元。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54.56 万元 743.04 万元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532,264.48 26,613.22 1,708,040.54 29,862.47
Air International TTR Thermal
应收账款 1,802,649.15 97,660.63 2,425,725.21 186,015.90
Systems Limited
应收账款 十堰派恩美生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1,284,944.00 1,284,944.00 2,247,296.48 2,247,296.48
其他应收款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1,893,978.23 1,134,000.81 13,140,818.90 1,622,722.44
Air International TTR Thermal
其他应收款 448,642.64 22,432.13
Systems Limited
其他应收款 南通市通州泽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169,171,900.00 8,458,595.00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应付账款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 16,295.10 371,453.38
应付账款 牡丹江华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794.25 2,794.25
其他应付款 十堰派恩美生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221,255.48 156,0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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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联方承诺事项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南京永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对以资产认购取得的本公司股份,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每满12个月,且依据《业
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公司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
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0的,则当期可解锁的股
份数为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南京长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奥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公司对以资产认
购取得的本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每满12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本公司本次认购股份总数
的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
或等于0的,则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
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何斌承诺:本人以资产认购取得的本公司股份,对用于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产持续拥
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该部分资产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
义务后,前述认购方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6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
锁定,可上市交易;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48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前述认购方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
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0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前述认购方所持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20%扣减截至该时点
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可上市交易;当期扣减后可解锁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
0的,则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中做相应扣减。本次
交易完成后,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的股份时,认购方何斌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的,则以该部分资产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每满12个月,且依据《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其
本次认购股份总数的20%扣减截至该时点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有)解除锁定;当期扣减后可解锁
的股份数结果小于或等于0的,则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0,且该差额应在此后各期可解锁的股
份数中做相应扣减。上述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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