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小板公司管
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2020】第 22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将于 4 月 17 日前
征集董事候选人,并拟增补李化春为非独立董事,增补黄士林、蒋辉为独立董事。
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公告如下:
1、相关董事是否与持有你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公司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
通正源”)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2020 年 3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8 日、2020 年
4 月 13 日分别向公司提供了《关于向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
非独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以下简称“《函》”)、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承诺函》、《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等资料。
根据上述汇通正源提供的《函》及董事候选人简历等资料显示,李化春先生
持有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6.6%的权益,该合伙企业
持有公司 17,922,9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除此之外,李化春先生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士林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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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关联关系;蒋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三位董事候选人李化春先生、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已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5 条的规定签署了《承诺函》,李化春先
生承诺“本人同意接受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
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本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不
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保证当选后将切实履行职责”,黄士林先生、蒋
辉先生承诺“本人同意接受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名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本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保证当选后将切实履行职责”。三位董事候
选人承诺了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相关董事的工作经历,特别是在你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
情况。
回复:
根据汇通正源提供的《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董事候选人简历等资
料,三位董事候选人李化春先生、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签署的《承诺函》,两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签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
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等资料,三位董事候选人工作经历如下:
李化春先生历任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百货公司会计、财务科长;内蒙古赤
峰市新华贸易公司法人、总经理;深圳市天龙实业发展公司、广东华普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彩虹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财务经理、
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董事、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监
事;海丰县新洲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曾用名)监事;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
公司)监事;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监事;深圳市
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转让)董事。
现任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社会兼职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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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亚太华夏财务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
黄士林先生历任国家劳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长,深圳市法学交流服务
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顾问,深
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现
任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任广东省高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委
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阳光基
金会理事,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蒋辉先生历任深圳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及营
销总监;新加坡亿胜投资集团投资总监兼亿胜生物科技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代码
8151)副总经理;华立集团海外事业总监兼华宇投资集团常务副总裁;深圳劲嘉
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代码 002191)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总
监。现为深圳嘉德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易达恒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深圳嘉德森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深圳市凯富盈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根据上述李化春先生工作经历,李化春先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除兆新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任职,亦未在其他持有公司股
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根据汇通正源提供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两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签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其工作
经历,黄士林先生、蒋辉先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亦未在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同时,根据《关注函》,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到,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
公司董事、监事已全部辞职。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出:“当前正处于 2019 年年度
报告审计的关键时期,你公司治理层的不稳定,可能导致治理层无法对你公司财
务报告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充分重
视上述情况,认真做好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确保依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
度报告。
公司高度重视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虽然公司董事、监事已全部辞职,但目前公司仍有 5 名董事、3 名监事继续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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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也在认真部署和执行年报编制工作。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财务报告过程。
根据《关注函》,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
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规范运作,并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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