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新能源
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完工并可投入使用,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
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3,766,489.65 元(最
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9 号《关于核准深圳欣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2,86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333,539,500.00 元 ,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27,244,487.72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
306,295,012.28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编号为天
职业字【2018】1522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序号 项目 项目备案文号
(万元) (万元)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 深宝安发改备案
1 72,343.34 14,144.52
业化项目 [2017]0039 号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 深宝安发改备案
2 24,642.40 4,484.98
发中心扩建项目 [2017]0040 号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3 68,000.00 12,000.00
营运资金
合计 164,985.74 30,629.50
二、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变更情况
公司 2018 年 6 月 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总投资
额、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认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的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募投项目总
投资额、实施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情况如下:
1.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实施地变更情况
由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的总投资额及实施内容有所调整,故该
项目的实施地相应的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 3 栋-4 栋”
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领亚工业园 4 栋”,项目建设期不变。
2.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变更情况
2
为配合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将生产、研发整合在同
一园区,提高研发、生产的协同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
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
业二路 1 号惠科平板显示产业园 6 栋 4 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
社区领亚工业园 3 栋 4 楼”。
3. 调整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实施内容的有关情况
(1)调整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
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
金情况,公司拟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整体投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为:年产量由原来的 60 万台套/年调整为 18 万台套/年;厂房租赁
面积由原来的 2.4 万平米调整为 1.39 万平米;总投资额相应由原来的 72,343.34
万元调整为 15,166.02 万元。本次调整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达产
年收入为 35,512.49 万元,净利润为 2,246.3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不变。
(2)调整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对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建
设内容进行调整:租赁面积由原来的 5,938 平米调整为 3,475 平米;总投资额相
应由原来的 24,642.40 万元调整为 5,054.51 万元;建设内容由原来的四个中心(即
产品研发中心、测试中心、产品试制中心、先进制造技术研发中心),调整为两
个中心(即产品研发中心、测试中心);项目建设期不变。
(3)调整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总投资额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拟将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总
投资额相应的由原来的人民币 68,000.00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3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502.5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6283 号《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共置换资金 4,502.57 万元。
四、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首次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募集资金余额 317,806,504.72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银行账号:693009892),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待支
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11,511,492.44 元。
2. 募集资金存放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原存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宝安支行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4,484.98 万元)变更至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账号:338000100100054907);将原存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12,000.00 万元)变更至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03185910307);公司其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仍存储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银行账号:693009892),
4
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
支付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根据上述募集资金存储变更情况,公司、保荐机构拟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高新园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储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03185910307)中
的“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
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注销。
3. 募集资金截止 2020 年 4 月 7 日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7 日,本次结项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 2020 年 4 月 7
序号 开户行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日存储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新能源汽车车载
1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 693009892 9,074,422.67
电源产业化项目
支行
新能源汽车车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 电源研发中心扩 338000100100054907 4,692,066.98
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建项目
合计: 13,766,489.65
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含扣除手续费
后的利息收入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
节余金额
(含利息
收入净额)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际投 节余金额(含利
项目名称 占募集资
号 资金额 入金额 息收入净额)
金承诺投
资金额比
例
新能源汽车车载
1 14,144.52 13,237.08 907.447 6.42%
电源产业化项目
新能源汽车车载
2 电源研发中心扩 4,484.98 4,015.77 469.21 10.46%
建项目
补充与主营业务
3 相关的营运资金 12,000.00 12,070.13 - -
合计: 30,629.50 29,322.98 1,376.65 4.49%
六、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
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
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详细调研、科学规划,加强了生产的综合
管理,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可制造性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升,降
低了实施成本,同等的生产相关投入获得了较高的产能输出,从而节约了部分募
集资金;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
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
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 1,376.65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
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6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
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八、 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
电源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完工并可投入
使用,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对前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共
计 1,376.6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确
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三) 独立董事意见
7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
务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十、 备查文件
1.《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8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