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
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的事项发生。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全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完善了控制架构,
并制定了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
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
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时,2 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将继续由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浦建设”)、南京苏宁建材设备物流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材物流”)承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建项目土石方、园
林景观等相关工程及甲供材业务,南京苏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宁地产”)的办公楼租赁业务。
预计 2020 年度公司与苏浦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
超过 10,000 万元;2020 年度公司与建材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
计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与南京苏宁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交易内容为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本关联交易价
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实际发生额
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虽然存
在与关联方在部分单项业务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且差异在 20%以
上的情况,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采
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关联
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赵曙明、周凯、吴斌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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