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要求,公司就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就
本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6 月末实施完成;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上限计算,数量为 800,000,000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248,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5、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2),公司预
计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000 万元左右;预计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4,000 万元左右。
因此假设公司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000 万元,2019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4,000 万元,2020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较 2019 年上升 10%;
8、假设不考虑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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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时,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会对
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10、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提醒投资者:上述假设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
仅为预计,最终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公
司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20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270,026.07 270,026.07 350,026.07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740,670.23 872,670.23 1,120,670.2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000.00 132,000.00 132,0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
114,000.00 125,400.00 125,400.0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 0.49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49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0.44 0.46 0.40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
0.44 0.46 0.4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7% 16.36% 14.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69% 15.55% 13.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产生
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未来每股收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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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
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基于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特定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19 年、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
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
理性。
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整体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公司
的轮胎产品主要分为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和非公路轮胎,广泛应用
于轿车、轻型载重汽车、大型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领域。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 300 万套高性能智能化全钢载重子
午线轮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扩大全钢子午线轮
胎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有利于巩固和提升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
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均长期从事轮胎相关业务,在生产管理、
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专业优势明显。对本次年产 300
万套高性能智能化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公司将在现有管理团队中挑选经验
丰富的管理人员,并根据募投项目的产品特点、运营模式,外聘部分人员进行储
备和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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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储备
公司从创立伊始就确立了技术和信息化应用双领先、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
战略,是行业内首家采用信息化技术控制生产全过程的企业。公司不仅是行业内
具有产学研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示
范基地,并成为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参与单位和示范基
地。公司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储备充足。
(三)市场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目标市场定位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国外市场为辅。根据公安
部的数据统计,2019 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 2.6 亿辆,最近五年复合增长率达
10.97%。轮胎是汽车的重要配套产品,轮胎工业与汽车工业的关系极为密切。巨
大的汽车存量为轮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公司在加拿大、德国、马来西亚等地设有服务于美洲、欧洲、东南亚
等区域的销售网络与服务中心,轮胎产品畅销欧、美、亚、非等一百多个国家和
地区。公司全球化的销售网络渠道,可以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预计本次新增年
产 300 万套高性能智能化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产能可以被合理消化。
六、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
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
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
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
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
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
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
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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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 300 万套高性能智能化全钢载重子午线轮
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
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进一步
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
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
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
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
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检查和监督。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
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
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
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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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玉岱、本次发行后公司实
际控制人袁仲雪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
如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
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6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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