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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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恩平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平佛燃”)
向北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10
万元人民币,期限 5 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与北晟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共同出资设立恩平佛燃,公司持有恩平佛燃
80%股份。恩平佛燃于 2018 年 5 月取得恩平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根据恩平
市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计划,恩平佛燃拟购置恩城江南兵团母猪场地块(以下简
称“目标地块”)用于建设天然气接收门站。目标地块需在其持有人恩平市城市
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并由恩平市国
土部门收储后,方可由恩平市国土部门出让予恩平佛燃。由于城投公司目前因资
金周转问题无法支付上述出让金,而北晟公司对城投公司负有一定额度债务。为
尽快取得目标地块推进天然气接收门站的建设,恩平佛燃向北晟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 110 万元,用于在北晟公司偿还城投公司债务后,由城投公司支付上述出让金。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恩平市北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9 日
   3.注册资本:85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吴小毅
   5.注册地址:恩平市恩城锦茂路 8 号
   6.主营业务:包括恩平市高铁客运站场路新建工程、续建开阳高速公路恩城
立交地方连接线工程(恩平大道)、深茂铁路恩平段股权投资、恩平市农村污水
处理设施工程、处理农行债权资产包等项目的投资运营;参股恩平佛燃管道天然
气项目、恩平市中心城区改造与提升 PPP 项目等。
   7.股权结构:恩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北晟公司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晟公司资产总额 54,211.88
万元,负债总额 34,847.13 万元,所有者权益 19,364.75 万元;2019 年营业收
入 0 元,净利润 21.8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信用状况:北晟公司不属于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0.关联关系:公司与北晟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北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北晟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110 万元人民币
   3.资金用途:在北晟公司取得财务资助资金偿还对城投公司的债务后,城投
公司用于补缴目标地块出让金。
   4.资助期限:借款期限为 5 年
   5.利率与利息:借款利率实行固定利率,按 4.9%年利率计算利息,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恩平佛燃目前生产经营稳健,其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北晟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尽快取得天然气接收门站的建设用地,推进接收门站建设,
以更好地发展管道天然气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恩平佛燃将与北晟公司约定,北晟公司以其从
恩平佛燃取得的现金分红款作为还款来源。本次借款财务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恩平佛燃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北晟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有利于恩平佛燃尽快取得门站的建设用地,按计划完成接收门站的建
设。恩平佛燃为北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影响公司的持
续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恩平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平佛燃”)基于
其建设天然气接收门站的需要,向北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
司及子公司恩平佛燃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
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不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整体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
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未
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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