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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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有关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财务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原
则,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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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认真核查后认为:董事会所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后,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
制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继续聘
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并同意将《关
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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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机构的议案(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本次会议向我们提交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
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价。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在对本报告审阅后认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备,公司已根据自身
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
作用,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该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及监督情况,
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
定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确
认收入,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之间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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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及授权事项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系基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
2020 年度正常开展业务所需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此
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各公司正常、持续经营,
风险总体可控。本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之间担保
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担保事项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与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对被提名的六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王先成先生、王青海先生、李占民先生、王慈成
先生、王友成先生、王心宇先生和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衍
蘅女士、穆铁虎先生、张洪涛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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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审查上述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
业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
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王先成先生、王青海先生、李占民
先生、王慈成先生、王友成先生、王心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宋衍蘅女士、穆铁虎先生、张洪
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第四
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其中宋衍
蘅女士、穆铁虎先生、张洪涛先生作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刘善方、宋衍蘅、穆铁虎
                                 签署日期: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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