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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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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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主要从事筹资与投资业务;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
人生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风险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精算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融资管
理、客户服务管理、单证管理、反洗钱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承保管理、理赔管理、单证管理、财务管理、精
算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评价指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对以前年度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作出了调整,调整原因系主营业务由制造业变更为保险服务业,调整后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相关指标
年度财务报告重要性水 潜在错报金额<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总体重
潜在错报金额≥年度财务报告
平的25%≤潜在错报金 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 要性水平:保险业务收
重要性水平的100%
额<100% 的25% 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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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相关指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
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其严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
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 在的除上述重大缺陷及
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
标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 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缺陷的组合
陷的组合
说明: 公司如出现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由于控制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重述;
③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④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相关指标
可能导致中长期战略及经营
可能导致仅能实现公司
目标无法实现,或可能导致 可能导致仅能实现公司年度
年度经营目标的 70%及 战略及经营目标
仅能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经营目标的 30%至 70%
其以上
的 30%及以下
对一个业务流程的有效运行
可能导致两个及以上业务流 不太可能或仅可能对一
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或可能
程或被评价单位部分业务无 个业务流程的有效运行 经营效率及效果
导致一个业务流程或被评价
法有效运行 造成较为轻微的影响
单位某项业务无法有效运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定性标准 相关指标
1 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导致企
业并购不成功;公司缺乏民主决 1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不
1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 决策程序
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 完善导致出现重要失误;
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
重大失误,如缺乏“三重一大”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2 在重要业务领域缺乏制度
2 在重大业务领域缺乏制度控 陷;
控制或制度存在系统性失效 数据及信息系统
制或制度存在系统性失效情形;
情形;
3 公司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
到国家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2 一般员工出现舞弊
3 中层员工出现舞弊行为; 舞弊行为/合法合规
且对公司已经披露的定期报告 行为;
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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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缺陷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定性标准 相关指标
3 上年评出的一般缺
4 上年评出的重大缺陷未得到 4 上年评出的重要缺陷未得
陷未得到整改,也没 缺陷整改
整改,也没有合理解释。 到整改,也没有合理解释。
有合理解释。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随着公司业务范围与规模的扩大,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保险相关制度,继续夯实
内部控制防线,确保公司在合规经营、风险有效防范的基础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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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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