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关
联方主要包括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中国蓝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化集团”)
及前述关联人的子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
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 2020 年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27,343.94 万元。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 25,990.53 万元。
1、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泽胜、杨林、李
忠臣、王岩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
案。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公司控股股东蓝星集团、公司母公司沈化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比例(%) 差异(%)
2019 年 8 月 23 日
于指定媒体披露的
沈阳金脉石油有
采购物资 173.20 239 0.02 -27.53 《公司关于调整
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华夏汉华化工装 采购设备
309.76 568 0.03 -45.46 同上
备有限公司 及其他
向关联 山东昌邑石化有
采购原料 9,089.08 17,241.38 0.92 -47.28 同上
人采购 限公司
商品 蓝星(北京)化工
采购设备 11.50 17,241.00 0.00 -99.93 同上
机械有限公司
蓝钿(北京)流
采购辅材
体控制设备有限 0.09 40 0.00 -99.78 同上
及其他
公司
兰州蓝星清洗有 采购化工
42.55 33.66 0.00 26.41 同上
限公司 助剂
小计 9,626.18 35,363.04 0.97 -72.78 ——
2019 年 8 月 23 日
于指定媒体披露的
山东昌邑石化有
销售货物 10,892.05 15,207.00 0.99 -28.37 《公司关于调整
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向关联
中国蓝星哈尔滨
人销售 销售货物 2,602.95 2,523.00 0.24 3.17 同上
石化有限公司
产品
黎明化工研究设
计院有限责任公 销售货物 821.14 957.75 0.07 -14.26 同上
司
锦西化工研究院
销售货物 1.35 1 0.00 35.00 同上
有限公司
沈阳金脉石油有
销售货物 3.62 2.19 0.00 65.30 同上
限公司
中蓝国际化工有
销售货物 0 30 0.00 -100.00 同上
限公司
中蓝晨光化工研
究设计院有限公 销售货物 24.34 22.8 0.00 6.75 同上
司新津分公司
江西蓝星星火有
销售货物 24.70 0.03 0.00 82,233.33 同上
机硅有限公司
小计 14,370.15 18,743.77 1.30 -23.33 ——
2019 年 8 月 23 日
于指定媒体披露的
沈阳蓝星清洗有
接受服务 555.88 668.3 1.08 -16.82 《公司关于调整
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中蓝连海设计研 接受设计
495.52 497.51 0.96 -0.40 同上
究院 服务
长沙华星建设监 接受监理
0 10 0.00 -100.00 同上
理有限公司 服务
接受关 中国化工油气股
接受劳务 169.42 189 0.33 -10.36 同上
联人提 份有限公司
供的劳 蓝星(北京)技术 接受设计
327.04 327.03 0.63 0.00 同上
务 中心有限公司 服务
中蓝长化工程科 接受设计
70.13 145 0.14 -51.64 同上
技有限公司 服务
中国蓝星(集团) 接 受 技 术
0.53 0.33 0.00 60.61 同上
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
中国化工信息中 接受服务
294.45 279.4 0.57 5.39 同上
心有限公司 及其他
中国化工资产管
接受服务 33.02 33.02 0.06 0.00 同上
理有限公司
小计 1,945.99 2,149.59 3.77 -9.47 ——
2020 年 4 月 10 日
于指定媒体披露的
蓝星安迪苏南京 接受房屋
向关联 48.21 0 17.35 —— 《公司 2019 年度
有限公司 租赁
人租赁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补充公告》
小计 48.21 0 17.35 —— ——
公司对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的产销计划等做出的与
日常经营有关的预计,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司 2019 年度与上述关联单位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预
较大差异的说明
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
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市场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需求变化导致实际发生额与原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不会对公司经
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金额或预计
易类别 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额
金额
沈阳金脉石油有限公司 采购成品油 市场价格 254 55.99 173.20
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 采购设备及
市场价格 476 54.44 309.76
公司 其他
向关联
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石脑油 市场价格 20,000 0 9,089.08
人采购
采购化工助
原材料 兰州蓝星清洗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70 0 42.55
剂
及设备
蓝星工业服务(沈阳)有 采购化工助
市场价格 4 0 ——
限公司 剂
小计 20,804 110.43 9614.59
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
销售货物 市场价格 2,654.87 359 2,602.95
限公司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
销售货物 市场价格 650 95.36 821.14
限责任公司
向关联
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
人销售 销售货物 市场价格 2 0 1.35
司
商品
沈阳金脉石油有限公司 销售水电等 市场价格 5 1.11 3.62
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
销售货物 市场价格 30 2.68 24.34
院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
小计 3,341.87 458.15 3,453.40
蓝星工业服务(沈阳)有
接受服务 市场价格 812.00 129.99 555.88
限公司
接受设计服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市场价格 1,280.00 310 495.52
务
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 接受监理服
接受关 市场价格 3.00 0 -
公司 务
联人提
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
供的劳 接受劳务 市场价格 190.00 14 169.42
公司
务
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 接受设计服
市场价格 573.00 43.01 70.13
公司 务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 接受服务及
市场价格 240.07 0.07 294.45
公司 其他
小计 3,098.07 497.07 1,585.40
向关联 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 接受房屋租 市场价格 100 0 48.21
人租赁 司 赁
小计 100 0 48.21
总 计 27,343.94 1,065.65 14,701.6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华夏汉华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叶国豪,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地兴居 9 号五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
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
零配件、金属材料;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3,228 万元,净资产 24,415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44,700 万元,净利润 515 万元。
(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税敏,住所:北京市
朝阳区安外小关街 53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化工信息研究
和咨询服务;工程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
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上述期刊发布广告;发布外商来华广告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1,417 万元,净资产 71982 万元。2019 年营
业收入 2,761 万元,净利润 515 万元。
(三)沈阳金脉石油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沈阳金脉石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奇宏,注册资本:350
万元,住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 888 号,主营业务范围:成品油、汽油、柴
油;化工原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批发零售。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沈化集团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81 万元,净资产 1,184 万元。2019 年营
业收入 2,272 万元,净利润 184 万元。
(四)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茂良,注册
资本:73,073.94 万元,住所: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 5 号,主营业务范围:聚氨酯材料、
化学推进剂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62,529 万元,净资产 123,502 万元。2019 年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74,192 万元,净利润 9,521 万元。
(五)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守荣,注册资本:
12,800 万元,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 51 号,主营业务范围:承包与其实力、
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工业建设投资项目咨询与评估;工业与民用建设项
目的勘察、设计、项目管理、 工程施工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7,042 万元,净资产 59,674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31,566 万元,净利润 723 万元。
(六)蓝星工业服务(沈阳)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蓝星工业服务(沈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翔,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5 号,注册资本为 628 万元,经营范围:智能装备开发、制造、
销售、维修;环境治理技术咨询与推广、环境工程设计、施工;数据存储与处理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该关联方与本公司同受蓝星集团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31 万元,净资产 26 万元。2019 年营业收
入 1,158 万元,净利润-639 万元。
(七)、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树生,住所:山东
省潍坊市昌邑市交通街 703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4,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加工
汽油、柴油、石油液化气、润滑油、丙烯、聚丙烯、燃料油、蜡油、硫磺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11,596 万元,净资产 486,624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2,518,978 万元,净利润 41,073 万元。
(八)、兰州蓝星清洗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兰州蓝星清洗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曹军凯,住所:兰州
市西固区西固中路 432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8.48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清洗剂、
餐具洗涤剂、水处理药剂、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品)、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
制配、销售;有机硅催化材料、铜粉及其合金粉(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清洗、保洁、水处理、防腐技术的 研发、服务、施工、咨询;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的承
包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8,510 万元,净资产 1,047 万元。2019 年营
业收入 14,091 万元,净利润-3,500 万元。
(九)、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杨洪斌,住所:北京
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十二层 1205-1206 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主
营业务范围: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5 月 28 日);销售食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3,360 万元,净资产 102 万元。2019 年营业
收入 34,9754 万元,净利润 1,855 万元。
(十)、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王联合,住所:新津工业园区兴化 4 路 1 号,主营业务范围:化工及相关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销售、研制、测试以及成果转让、技术服务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208 万元,净资产 22,555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21,521 万元,净利润 4,802 万元。
(十一)、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魏业秋,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景路 2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建
设工程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服
务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0,848 万元,净资产 28,575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47,692 万元,净利润-1,077 万元。
(十二)、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大壮,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 5 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4,3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
1,3-丁二烯[稳定的],甲醇,1,3-二甲苯,1,4-二甲苯,1,2-二甲苯,甲烷,氨,甲基
叔丁基醚,石脑油,苯酚,石油原油,硫磺,丙烷,丙烯,溶剂苯,石油醚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183,625 万元,净资产 2,414,072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7,459,701 万元,净利润 117,573 万元。
(十三)、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孟宪忠,住所:
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 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邻苯二甲酸酐、顺丁烯二酸酐、苯酚、丙酮、a-
甲基苯乙烯(有效期至 2021 年 08 月 23 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购销:化工产品(不
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电器机械及器材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5,676 万元,净资产 50,054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85,436 万元,净利润 799 万元。
(十四)、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徐立新,住所:葫
芦 岛 高 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港区)高新七路 146-1 号楼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518.5326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
设计;有机透明材料等化工产品的研制;化学品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
爆危险品)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35,198 万元,净资产 25,059 万元。2019 年营业
收入 5,990 万元,净利润 710 万元。
(十五)、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胡志荣,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工程监理服务;工
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无损检测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832 万元,净资产 3,416 万元。2019 年营
业收入 4,768 万元,净利润 130 万元。
(十六)、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郝志刚,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16,886.9029 万元,主营业
务范围:研究、开发化工新材料、化学清洗、防腐、水处理技术和精细化工产品;研究、
制造、应用反渗透膜及其设备;推广转让技术,承揽国内外各种清洗业务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659,342 万元,净资产 1,897,207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4,241 万元,净利润-43,504 万元。
(十七)、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冯益民,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714.285714 万元,主营业务范
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
燃料油、轮胎、橡胶制品、化工设备的销售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1,269 万元,净资产 116,475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16,235 万元,净利润 4,861 万元。
(十八)、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Jean-Marc Dublanc,
住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路 389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3,764.0586 万元,主
营业务范围:AT88(液体蛋氨酸)项目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
及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
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45,565 万元,净资产 403,162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177,785 万元,净利润 18,291 万元。
(十九)、蓝钿(北京)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蓝钿(北京)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乔霄峰,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 5 号 2 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主
营业务范围:生产智能化流体控制设备产品;销售智能化流体控制设备产品;阀门维修、
设计及研发;以上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32 万元,净资产 1,065 万元。2019 年营
业收入 5,498 万元,净利润 6 万元。
(二十)、蓝星(北京)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蓝星(北京)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郝志刚,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9 号 2 号楼一层 106 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主
营业务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
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141 万元,净资产 5,157 万元。2019 年营
业收入 2,728 万元,净利润 439 万元。
(二十一)、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乔霄峰,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 5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
围:生产化工机械设备;生产第三类压力容器(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医疗器械 II
类、仪器仪表、玻璃制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实验室设备、消毒用品、消毒剂(涉
及许可项目除外)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7,862 万元,净资产 53,584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55,190 万元,净利润 508 万元。
(二十二)、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张立军,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00 万元,主营业务范围:有机硅
新材料(有机硅单体及相关产品、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食品级硅橡胶
材料、医疗级硅橡胶材料、有机硅制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凭危
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等。
2、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53,629 万元,净资产 239,722 万元。2019 年
营业收入 34,858 万元,净利润 435,886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
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
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具体业务的开
展逐步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
限公司等原有的化工原料供应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生产需求,本公司
在 2020 年有必要与上述关联人不定期地进行采购原料、销售商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人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货款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带来风险。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具
有独立性,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导致的销售货物、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以及
房屋租赁超出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范围的行为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针对此
情况所作出的补充是履行必要程序的做法。
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原有的化工原料供应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不能完全满足日常
生产需求,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有必要与上述关联人不定期进行采购原料、销售商品等方
面的关联交易,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及《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及市场化定价
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