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100 号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2日,你公司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你公司拟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46.95 元/股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董事会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20%,即5.80元/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法、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九条第十项、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14日
关于对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 100 号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2日,你公司披露《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你公司拟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46.95 元/股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董事会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20%,即5.80元/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的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法、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九条第十项、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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