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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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迪
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的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
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
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
指导作用。
    四、关于 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公司除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召开前,我们已对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书面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调查,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
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召开时,我们就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事项再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
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
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
议案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子公司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生产
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生产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上述担保人信誉及经营
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
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八、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
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
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
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九、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召开前,我们已对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书面认可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供应商、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
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基于上述情况,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
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召开时,我们就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再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
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
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关于 2019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蔡江南        丁国其          陈威如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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