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0-05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9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
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聘任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
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根据立信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对立信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4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7.06 亿元。2018 年度立信为近 1 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 569 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18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
行政监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2020 年 1-3 月 5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姓名 执业资质
券服务业务 年限
项目合伙人 魏琴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8
签字注册会计师 里全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9
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利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9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魏琴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4 年 1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里全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5 年 12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沈利刚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7.7-1998.12 浙江省国茂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1999.1-2001.2 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01.3-2004.3 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 部门经理助理
2004.4 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定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召开前,我们已对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书面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调查,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
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召开时,我们就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事项再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
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能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
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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