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1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 1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 1
次会议的有关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 12 月 7 日修正版)、证
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其备忘录,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调查:
      1. 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对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下称“攸能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签订的编号为“工银
湘银团 2015(项目)0003 号”的银团贷款合同,签署编号为“工
银湘银团 2015 年(保)字 0003 号”的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
18.6 亿元。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5,100 万元。
      2.根据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
省分行 2004 年 11 月 5 日签订的《湖南湘潭电厂二期工程借款合
同》(合同编号 4300440322004020064)及该借款合同项下的《应
收帐款质押合同》,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


                             1
湖南省分行借款 20 亿元,借款期限为 18 年,以湖南湘潭电厂二
期扩建工程项目 60%的电费收费权做质押,质押期限为 18 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质押借款余额为 44,000 万元,质
押的应收账款账面净值为 42660.90 万元。
       3.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上述担保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披露,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我们审阅了本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 2019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向关联方出售计算机软
件并提供相关劳务的议案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认可关联交
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燃煤购销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认可关联交
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生产、基建物资集中采购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认可关联交
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向关联方提供日常维护
与检修业务的议案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
定,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认可关联交
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我们审查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并对候选人刘建龙先生进行了考察。我们认为候
选人刘建龙先生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关于修改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及据
此拟定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制定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利于公司董事会在授
权范围内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四)《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有利于公司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本次非公开发
行,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时间所需。
      (五)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


                             4
规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符合
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




                             5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 1 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莉萍                           傅太平


易骆之                           刘冬来




                            6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银电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