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
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
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
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或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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