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针对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
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并能够规范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董事会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披露上述报告。
二、 关于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以及公司的未来发
展、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19 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经核查,2019 年
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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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
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
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及
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市场公允定价,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议
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
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
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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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七、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
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拟提
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
查,我们就此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
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具有相
当声望和规模的综合性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信永中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
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
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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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八、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事宜,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是根据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重
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行政
中心的年终考核结果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调动了公司董事的积极性,
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 2019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事
宜。
九、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宜,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高管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主要职责、
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行
政中心的年终考核结果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调动了公司高管的积极
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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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签名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仲飞 罗党论 王 露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