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0-02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
〔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进行了修订,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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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4.财政部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简
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
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具体变更内容和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
认模型;
②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
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
确的指引;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
了明确规定。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
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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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②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
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
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
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③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
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
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
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②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
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
量原则;
③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④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
求等。
(4)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化:为解决企业在合并
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针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分阶
段实施的新租赁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
况,在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8〕36 号的基础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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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增加金融企业专用行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详见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
根据财会〔2019〕8 号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
起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新准则进行
调整。
根据财会[2019]9 号的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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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
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公司结合新合并报表的要求
对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
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
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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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要求,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
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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