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中青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2019 年,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内控与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内控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翟
进步先生、独立董事李东辉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裁徐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
担任。
二、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结束阶段的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
2019 年 3 月 27 日 沟通,无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列
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席。
1.审议《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报告》;
2.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
3.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 4 月 18 日
会 2019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 4.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 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
2019 年 4 月 25 日
会 2019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 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 审议《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
2019 年 8 月 15 日
会 2019 年第三次定期会议 告》。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 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
2019 年 10 月 29 日
会 2019 年第四次定期会议 报告》。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 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开始阶段的
2019 年 12 月 27 日
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沟通,无管理层参与。
三、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向公司董
事会提议2019年度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的外部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为1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
相符。
4、与外部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我们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安永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2018年度财务
审计与内控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9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9年度我们审阅了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2018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9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设计较为适当,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的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19年度我们就重大审计问题协调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同时协调了内部审计部门与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及配合,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能够及时完成。
(六)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19 年 4 月公司结合 2019 年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
北水镇”)之间预计将发生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金额以实际
发生为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之间预计将发生不超过 5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
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中青旅耀悦(北京)旅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耀悦公司”)之间预计将发生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
易,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之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银行授信(包含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等)预计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银行存款预计日均金额不超过 1 亿元,证券、
保险、银行结算等金融服务费用预计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旅游、差旅、会展、
活动管理、营销等服务费用预计金额不超过 3 亿元,开展合作涉及的房屋、场地
租赁、保险兼业代理、销售代理等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具体金额均
以实际发生为准。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全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古北水镇的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1,661.57 万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157.14 万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耀悦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包括支付资金拆借利息 251.11 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537.06 万元。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情况未超出预计金
额,其中银行贷款余额为 30,000.00 万元,银行存款余额为 14,053.16 万元,其
他关联交易金额为 4,619.51 万元。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
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职责。2020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
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特此报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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