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吉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5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上午9时
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3月3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
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孙军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部分贷款展期及公司董事长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董事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人民币 4.3 亿元,期限 12 个月。目前部分贷款即将到期,到期贷款金额合
计 1.7 亿元,分别为 0.7 亿元(合同编号:2019 流贷 60104251,到期日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0.5 亿元(合同编号:2019 流贷 60104281,到期日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0.5 亿元(合同编号:2019 流贷 60105051,到期日为 2020 年 5 月 4
日)。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就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上述到期
贷款合计 1.7 亿元办理展期业务,展期期限 12 个月,并同意以本公司持有吉林
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继续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孙军先生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孙军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公司董事长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部分贷款
展期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5月30
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15,000万元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宝药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人民币
15,000万元。公司同意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限为一年。
目前部分贷款即将到期,到期贷款金额合计11,000万元,分别为5,500万(大
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合同编号:招银通借【2019】1005号、5,500
万(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合同编号:431HT2019083260。
公司董事会同意金宝药业就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上述到期
贷款合计11,000万元办理展期业务,展期到期日为2020年6月30日。公司和公司
董事长孙军先生及其配偶徐文娟女士同意为上述展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同时金宝药业以其持有的自用厂房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并以本公司持有的
远大康华(北京)医药有限公司447.048万元/万股股权,金宝药业持有的梅河口
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644万元/万股股权和辽宁美罗医药供应有限公
司248.36万元/万股股权为上述贷款展期提供质押担保。并由远大康华(北京)
医药有限公司及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展期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本次董事会讨论决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梅河口市环城
北路 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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