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0-03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0-018),因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则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填写年报系统“第
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4、政府补助(二)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时选择 “不适用”,造成该部分内容不完整,现将相
关内容补充如下:
补充后:
84、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原因
公司当初在吉林省永吉县投资设立冀东水泥永吉
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时,与永吉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建设日产
2x4500 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协议书》,双方约定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 “若享受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退税,公司将县级财政
4,685,283.09
税返还 实际所得部分返还给永吉县财政局”,2019 年公司控
股子公司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与
永吉县政府签署的协议,将 2017 年度增值税资源综合
利用退税额的 18.75%,即 4,685,283.09 元,返还给
了永吉县财政局。
因环保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冀东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分别于 2017 年和 2018 年被环保主管部门
处罚 10 万元、5 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 号)第四项“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
12,528,895.04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
税返还
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 1 万元以下罚款
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 36 个月内,不得
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退回收到的
政府补助 12,528,895.04 元。
合计 17,214,178.13
其他说明:
上述退回的政府补助本年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
后 的 《 2019 年 年 度 报 告 》 已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