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交控科技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交控科技签订《保荐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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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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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交控科技业务情况,对交控科技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19 年度交控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19 年度交控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交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控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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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交控科技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的内控制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查,交控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交控科技严格执行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及其他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的信息披露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19 年度,交控科技及其控股股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9 年度,交控科技及其控股股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19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019 年度,交控科技未发生前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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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
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2019 年度,交控科技不存在需要进
15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
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
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始终把提升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能力作为公司的发展基石,技术先进性
一直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城市轨道交通信
号系统的研发和工程应用。随着社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出行交通工具
体验要求增加和客户定制化需求增加,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产品的升级换代成
为常态,公司作为国内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重要服务商,核心竞争力面临着挑战,
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研发失败或技术未能产业化的风险
由于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中将可能遇到技术研发进度缓慢、技术及产品
发展趋势判断失误以及技术成果转化不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新技术、新
产品研发失败或投入市场的新产品无法如期为公司带来预期的收益,对公司的盈
利水平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信号系统技术也随之发展。
如果公司主要国内外竞争对手早于公司完成新技术研发从而获得先发优势,或行
业内出现其他重大技术突破,则公司掌握的技术仍将面临先进程度落后于行业未
来技术水平而被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由公司技术研发队伍开发并掌握,未来如果出现公司核心技
术泄密、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情形,将可能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有 12 家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总承包商。截至 2019 年末,国内已
经有 6 家竞争对手实现了自主 CBTC 技术的工程应用,3 家竞争对手实现了
I-CBTC 技术的工程应用,1 家竞争对手实现了 FAO 技术的国内工程应用。国内
其他厂商的技术日趋成熟,行业亦存在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参与竞争的可能性,因
此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在市场中保持领先地位,将
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效益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采购产品、原辅材料及接受服务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大量不同种类的电子元器件及外购子系统,随着社会物价
及人工成本上涨,如果公司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原辅材料或服务价格上涨,将显
著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3、新业务及新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当前公司生产的信号系统主要应用于国内的地铁线路,公司也正在积极调整
经营规划,开始在国际市场及轨道交通其它领域的进行应用推广和布局。新市场
及新业务的拓展,受到当地政策、市场环境、技术门槛、项目经验等诸多方面的
影响,若公司采取了不恰当的进入策略,可能导致无法成功进入,导致前期投入
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风险
随着公司承接和实施项目的增多,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将保持较大规模。
如果宏观经济下行,出现较大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或延期收回的情况,将增加公司
资金压力,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毛利率下降风险
国内竞争对手陆续实现自主 CBTC 和 I-CBTC 技术的工程应用,市场竞争逐
步加剧。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
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在市场开拓、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持续优化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机制,在原料采购、产品研发生产、
项目交付、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持续。
(三)行业风险
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行业与轨道交通行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现阶段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主
要由政府进行主导,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和外部融资。政府对轨道交通
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划取决于对我国总体经济情况的预期、现有基础设
施使用情况、预期的需求情况、政府融资渠道及财政支出能力以及各地区经济发
展的政策、政府债务政策等相关政策的变化。
如果未来限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不利政策出台,或宏观经济增长水平回落
导致政府财政趋于紧张,地方政府可能减少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市场需
求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轨道交通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轨道交通建设与宏观经济和国家基础
设施投资政策联系密切。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世界经济总体发展缓慢,我
国经济运行实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
2019 年 9 月国家出台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从 2021 年到本世纪中叶,
我国将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它对交
通运输和基础建设板块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和指导。同时,也应注意到中
美贸易摩擦在未来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国内外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
可能会影响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国内投资规模及国际市场业务的
拓展。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51,775,097.71 1,162,520,490.66 4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7,291,455.56 66,395,199.73 91.72%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98,072,260.80 60,159,574.16 63.02%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30,257,632.65 113,299,026.84 279.75%
净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83,567,905.03 399,165,892.03 171.46%
资产
总资产 3,550,678,347.68 2,099,759,751.38 69.1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3 0.55 6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3 0.55 6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72 0.50 44.0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51 17.91 增加 0.6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4.26 16.22 减少 1.96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85 6.66 增加 0.19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5,177.5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09%,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29.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1.72%,主要
由于公司 2019 年度在执行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增加,相应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较上年大幅增长,同时公司 2019 年获得较多政府补助。
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79.75%,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大于现金流出,现金流入增加主要为公司 2019 年项目回款较好
所致,现金流出主要为公司支付的采购款。
公司 2019 年末总资产 355,067.8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69.10%,主要
原因系 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增加募集资金净额 58,516.49 万元,同时
公司中标项目增加,在执行项目增加,公司规模扩大,相应存货等资产规模随之
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8,356.79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71.46%,主 要原因系 2019 年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新股,增 加募集资金净额
58,516.49 万元,以及增加留存收益金额 9,923.72 万元,相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也同比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69.09%、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69.09%,主要原因
是 2019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44.00%,低于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率,主要是因为扣除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
2019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8.51%,比上年略有上升,主要系
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2019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为 14.26%,比去年略有下降,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导
致净资产的增长大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增长。
2019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85%,较去年略有上升,主要
系公司在业务快速扩张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综上,2019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CBTC 核心技术,以用户需求
为导向,在建立了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的基础上,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实验室平台
和内部多层次研发机制进行持续的自主创新,并在实践过程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
产品和服务。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及国家级高水平实验室平台优势、
持续创新优势、人才池培养优势、项目精细化管理优势、合作与本地化服务优势
等核心竞争优势。2019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领域,持续开展
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并通过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提升了在
资本实力和融资渠道方面的优势。
综上分析,2019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13 亿元,较 2018 年度研发支出增长 46.12%;研
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6.85%,与 2018 年度研发费用率 6.66%相比,水
平基本保持一致。
(二)研发进展
2019 年度,公司在原有基础 CBTC 核心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 I-CBTC
和 FAO 技术,继续开展 VBTC 和基于新技术下的轨道交通智能化相关技术的研
发工作,并进行新产品开发和产品升级,取得显著成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 159 件,授权专利 61 件,其中国内授权 56 件、国外
授权 4 件(美国 2 件、欧洲 2 件),香港授权专利 1 件。截止 2019 年底,公司累
计拥有国内授权专利 351 件,其中发明专利 256 件,外观设计 29 件,实用新型
66 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64,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16.49 万元,上述
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80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20.86 万元,
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为 1,662.96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含理
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467.8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7,863.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使用金额
以前年度已 累计利息收入净
置换预先投入募 直接投入募集资 期末余额
投入金额 额
集资金 金项目
0.00 1,662.96 9,457.90 467.89 47,863.5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7,863.51 万元,分别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行名称 开户账号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号
购买单位结
本账户余额 构性存款余 合计
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5070188000190435 4,366.89 16,000.00- 4,366.89
1
司北京西城支行 75070181000199445 16,000.00 16,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2 10259000000987675 14,369.51 - 14,369.51
京东直门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08969210603 1,293.86 6,000.00- 1,293.86
3
京分行营业部 11090896928100040 6,000.00 6,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08969210404 515.92 4,000.00- 4,515.92
4
京分行营业部 11090896928100037 4,000.00 4,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5 77170078801800002243 1,317.33 - 1,317.33
限公司天津分行浦顺支行
总计 21,863.51 26,000.00 47,863.51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前合计持有公司前 51%以上股份的
股东包括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基金”)、北京交大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以下简称“交大创新”)、郜春海。京投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26,663,917 股;基石
基金持有公司股票 5,332,783 股;交大资产持有公司股票 11,198,845 股;交大创
新持有公司股票 6,346,012 股;郜春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7,788,725 股,通过战
略配售持有公司股票 676,442 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春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88,643 股,通
过战略配售持有公司股票 184,484 股;公司副总经理张建明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931,858 股,通过战略配售持有公司股票 122,990 股;公司副总经理刘波直接持
有公司股票 2,931,858 股,通过战略配售持有公司股票 122,990 股;公司副总经
理王伟通过战略配售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2,990 股;公司财务总监秦红全通过战
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794 股;公司副总经理黄勍通过战略配售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 196,783 股;公司副总经理刘超通过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1,495
股;公司副总经理王智宇通过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70,576 股;公司副总
经理杨旭文通过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3,794 股;公司副总经理张扬通过
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98,391 股。
上市前合计持有公司前 5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减持情形,其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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