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 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 ⒛⒛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根
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 着客观 、公平 、公正的原则 9对 将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请公司 ⒛⒛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 于独立判断,发 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
根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相 关情况的了解 ,我 们认
为 :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具 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在 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严 格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 的执业准则 ,对 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 ,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客观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担 任公司 ⒛⒛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以 下无 正 文 )
(本 页无正文,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幸章事关于聘请公司 ⒛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⒛ 年 3月 27日
(本 页无正文,为 《烟台沓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萤郓关于刂哕请公司 20zo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田I计 机构的轳前认可崽见》之签署页 )
独立童事签字
邵怀宗
zO⒛ 年 3月 zT日
(本 页无正文,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zO⒛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童事签宇
洪 伟
⒛ zO年 3月 zT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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