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
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
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6.2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2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
(A 股)2,206.2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52,672,5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
荐费 2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32,672,500.00 元,已由招商证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
为 1102020429000868559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963,800.00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708,700.00 元。
截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2,708,700.00
减:2017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8,866,466.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846,2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2,881.71
募集资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9,118,915.15
减: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1,175,118.11
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3,604,273.4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7,748.93
募集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387,272.51
减:2019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622,520.69
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1,771,575.7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23.97
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0.00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向公司原
股东和网上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4 日止,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00 万张,
募集资金总额 185,000,000.00 元,国信证券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将扣除相关承
2
销保荐费人民币 2,750,000.00 元并加上利息收入 729.07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82,250,729.07 元 汇 入 公 司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苏 州 平 江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1102020429200568702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8,679.25 元
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512,049.82 元。
截止 2019 年 9 月 4 日,上述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80,512,049.82
减:2019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9,630,233.8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235,823.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50,000,000.00
加: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21,164.3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5,082.47
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7,882,239.87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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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等四家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与招商证券、四家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
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
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
集资金存款户中对外支付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
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并
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
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保
荐工作。根据规定,招商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将由国信证券承继。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与国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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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注销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
为 1784545217 的募集资金账户。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等新型精细化
学品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10 月 10 日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为
1102020429000868559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干 将 路 支 行 账 号 为
512902842010508 的募集资金账户。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
公司拟将“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州和
成都。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
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注销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
支行账号为 10541201040062564 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两家银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之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晶
瑞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及眉山晶瑞公司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两家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与国信证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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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公司现场检查时应当
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
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对外支付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
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及
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
单或明细清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2020429200568702 180,512,049.82 94,725,028.07 活期存款
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784545225 0 13,651.97 活期存款
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313400129100168555 0 13,143,559.83 活期存款
限公司彭山支行
合 计 180,512,049.82 107,882,239.87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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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2,708,7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22,520.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510,305.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3)=(2)/(1) 态日期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等新型
否 59,371,600.00 59,371,600.00 59,452,171.66 100.14 2018.9.30 10,048,310.57 不适用 否
精细化学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否 13,369,900.00 13,369,900.00 9,802,412.00 73.32 2018.6.30 不适用 否
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否 18,242,000.00 18,242,000.00 2,622,520.69 16,511,231.69 90.51 2019.6.30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31,725,200.00 31,725,200.00 31,744,490.01 100.06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2,708,700.00 122,708,700.00 2,622,520.69 117,510,305.36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22,708,700.00 122,708,700.00 2,622,520.69 117,510,305.36 10,048,310.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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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州和成都。
更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484.6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出具大华核字[2017] 002759 号鉴证报告。
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该等事项已
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8 月份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
降低项目总支出。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推行降本增效项目,严格控制各项
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59.6504 万元(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实
金额及原因
际结转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60.04163 万元。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77.07 万元(最终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实
际结转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77.157579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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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512,049.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866,056.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866,056.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达到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1) 额 入金额(2) 预计效益
(3)=(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
否 139,000,000.00 134,512,049.82 26,866,056.80 26,866,056.80 19.97 2021.6.30 不适用 否
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46,000,000.00 46,000,000.00 46,000,000.00 46,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85,000,000.00 180,512,049.82 72,866,056.80 72,866,056.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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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323.5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出具大华核字[2019]005533 号鉴证报告。
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并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置换。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均为
4,487,950.18 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而进行的调整,但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如果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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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
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尚未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
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注销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账号
为 10541201040062564 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
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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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会计师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苏州晶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州
晶瑞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瑞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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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海涛 徐 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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