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
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6.2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2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206.2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52,672,5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
保荐费 2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32,672,500.00 元,已由招商证券
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账 号 为 1102020429000868559 的 人 民 币 账 户 ; 减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
9,963,800.00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708,7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5 月 17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2,708,700.00
减:2017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8,866,466.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4,846,2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2,881.71
募集资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9,118,915.15
减: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1,175,118.11
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3,604,273.4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7,748.93
募集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387,272.51
减:2019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622,520.69
减: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1,771,575.7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23.97
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0.00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向公司原
股东和网上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4 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00 万张,
募集资金总额 185,000,000.00 元,国信证券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将扣除相关承
销保荐费人民币 2,750,000.00 元并加上利息收入 729.07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82,250,729.07 元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苏 州 平 江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1102020429200568702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8,679.25 元
2
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512,049.82 元。
截止 2019 年 9 月 4 日,上述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80,512,049.82
减:2019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9,630,233.8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235,823.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50,000,000.00
加: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21,164.3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5,082.47
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7,882,239.87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等
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与招商证券、四家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
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
3
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
集资金存款户中对外支付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的,本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
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18 年 6 月 12 日,本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聘请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
构并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
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
的保荐工作。根据规定,招商证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
导工作将由国信证券承继。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与国信证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2018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注销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
号为 1784545217 的募集资金账户。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等新型精细化
学品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完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10 月 10 日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为
1102020429000868559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干 将 路 支 行 账 号 为
512902842010508 的募集资金账户。
2018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业务的实际发展需
求,公司拟将“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
州和成都。
2019 年 7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注销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开发区
支行账号为 10541201040062564 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两家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
山晶瑞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及眉山晶瑞公司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两家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公司现场检查
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
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对外支付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的,本公司
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
对账单或明细清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5
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200568702 180,512,049.82 94,725,028.07 活期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4545225 13,651.97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 2313400129100168555 13,143,559.83 活期存款
合计 180,512,049.82 107,882,239.87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6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2,708,7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22,520.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510,305.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是否 项目可
变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金承诺投资 末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到预定可使 达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
(含部分变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总额 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等新型
否 59,371,600.00 59,371,600.00 59,452,171.66 100.14 2018.9.30 10,048,310.57 不适用 否
精细化学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否 13,369,900.00 13,369,900.00 9,802,412.00 73.32 2018.6.30 不适用 否
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否 18,242,000.00 18,242,000.00 2,622,520.69 16,511,231.69 90.51 2019.6.30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31,725,200.00 31,725,200.00 31,744,490.01 100.06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2,708,700.00 122,708,700.00 2,622,520.69 117,510,305.36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22,708,700.00 122,708,700.00 2,622,520.69 117,510,305.36 10,048,310.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将“销
更情况 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州和成都。
7
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484.6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出具大华核字[2017] 002759 号鉴证报告。
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该等事项已
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经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8 月份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本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
降低项目总支出。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持续推行降本增效项目,严格控制各项
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359.6504 万元(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实
金额及原因
际结转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60.04163 万元。
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销售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专户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77.07 万元(最终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剩余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实
际结转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77.157579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不适用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8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512,049.8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866,056.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866,056.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
是否 项目 本
截至期末 是否 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达到预定 年度实
投资进度(%) 达到预计 性是否
投向 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额 计投入金额(2) 可使用状 现的效
(3)=(2)/(1) 效益 发生重
分变更) 态日期 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
否 139,000,000.00 134,512,049.82 26,866,056.80 26,866,056.80 19.97 2021.6.30 不适用 否
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46,000,000.00 46,000,000.00 46,000,000.00 46,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185,000,000.00 180,512,049.82 72,866,056.80 72,866,056.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不适用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9
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323.5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19 年 10 月 9 日出具大华核字[2019]005533 号鉴证报告。
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并于 2019 年
10 月完成置换。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
致同意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均为 4,487,950.18 元,系扣除发行
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而进行的调整,但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如果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
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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