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91 证券简称: 星期六 公告编号: 2020-025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
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9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行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况披露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自上市以来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
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
整改情况如下:
(一)2018年9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
1、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84万元至2,709万元。2018年2
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净利润为2,494万元。2018
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的净利润为
-35,205万元。2018年4月28日,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披露2017年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35,205万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业
绩预告、修正前业绩快报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
差异,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
条、第11.3.7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
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
义务,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股
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7.2条、第17.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
经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给予公开谴
责的处分。
2、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
开致歉会,向投资者作出相关说明并致以诚挚的道歉。
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
露质量。
(二)2018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
东证监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18]76号),向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原财务总监李景相下发《关
于对张泽民、李景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1、主要内容
2017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84万元至2,709万元。2018年2月28
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2,494万元。2018年4月26日,公
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的2017年度净利润为-35,205万元。2018
年4月28日,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披露当期经审计净利润为-35,205万元。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前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
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进行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
措施。另,张泽民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景相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
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
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措施
公司按照警示函的要求,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严格执
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