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蒋伟和游捷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972.00 万股(包含通过上海湛泽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 647.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83%,锁
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3 年 4 月 29 日。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侯永泰持有公司 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
例 3.37%,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
剑英持有公司 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 3.37%,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本次发行时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黄明持有公司 2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 1.12%,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
司董事陈奕奕持有公司 4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 0.22%,锁定期延长 6 个
月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王文斌持有公司 17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 0.96%,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甘人宝持有公司 5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 0.28%,锁定期
延长 6 个月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一、 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昊
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89.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88,294,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根据股东在公司本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出具的相关承诺函,作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和游捷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内资股股份(以下简称“A 股首发前股份”),
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境内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 A 股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
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
本人所持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
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游捷)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侯永泰,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的股东王文斌,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甘人宝 3 人均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A 股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境内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A 股收盘价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
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本人所持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
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自前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
转让的 A 股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 A 股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剑英,担任公司董事、本次发行时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明,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陈奕奕 3 人均承诺:自公司
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A 股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
境内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A 股收盘价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
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本人所持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的发行价。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至减持期间,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股票上市
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3 日收市,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 89.23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股锁定
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直接或间接持
占总股本 本次延长后限
股东 类型 有限售流通股 延长锁定期限
比例 售股锁定期
数量(万股)
直接或间接持
占总股本 本次延长后限
股东 类型 有限售流通股 延长锁定期限
比例 售股锁定期
数量(万股)
蒋伟和游 控股股东、实际
7,972.001 44.83% 6 个月 2023/4/29
捷夫妇 控制人
董事、核心技术
侯永泰 600.00 3.37% 6 个月 2021/4/29
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王文斌 170.00 0.96% 6 个月 2021/4/29
核心技术人员
甘人宝 核心技术人员 50.00 0.28% 6 个月 2021/4/29
董事、高级管理
吴剑英 600.00 3.37% 6 个月 2021/4/29
人员
董事、本次发行
黄明 时任公司高级管 200.00 1.12% 6 个月 2021/4/29
理人员
陈奕奕 董事 40.00 0.22% 6 个月 2021/4/29
注 1:包含通过上海湛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 647.1 万股。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蒋伟和游捷夫妇,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侯永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王文斌先生,核心技术人员甘人宝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剑英先生,董
事、本次发行时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黄明先生,董事陈奕奕女士延长限售股锁
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承诺的情形。
四、 上网公告附件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份锁定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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