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10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
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
性。同意以 2019 年末的总股本 917,751,1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1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601,769.52 元。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授权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
额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关联监事陈军先生和孙俊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同
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负债约束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现
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切实
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
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
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
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
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九二盐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二盐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0)。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9)。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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