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道通科技拟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2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3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21,8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5.0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24.94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1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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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1 55,609.64 55,609.64
心建设项目
2 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9,390.98 9,390.98
合计 65,000.62 65,000.62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
况
鉴于西安道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道通”)是“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
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西
安道通增资 1.8 亿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西安道通注册资本将由
1.2 亿元人民币增至 3 亿元人民币。西安道通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
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事项 主要情况
名称 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MA6W5T935T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兴隆街办西沣路枫丹白露苑 F2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华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10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软件开发;机电产品、遥控技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网
络技术的研发;照相器材、软件的批发;机电产品、计算机软件、
通用仪器仪表、汽车用品、电子元器件、通用机械设备的销售;仪
经营范围
器仪表技术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软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无
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照相机及
器材、汽车诊断仪、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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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处理及存储;照相机维修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
汽车发动机);企业管理咨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
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机电生产、加工;汽车零配件设计;汽车维修技术咨询;汽
车技术咨询;机动车维修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仪器仪表修理;
汽车美容;信息电子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电子产品检测。(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西安道通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西安道通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西安
道通增资 18,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西安道通增资的事
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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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西安道通进行增资以实施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
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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