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我们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
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邵万军先生、武春友先生、刘彦文
先生、伊成贵先生、张悦女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9 年届满,
并举行了换届选举。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葛敏女士、兆文军先生、刘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葛   敏:曾任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博士后研究人员、江苏沙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
现任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中
国科技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
法研究会理事,百宸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肃青少年助学基金会法律顾
问。
    兆文军:曾任大连显像管厂经济师,大连市体改委副主任科员,
中信证券企业并购部高级经理,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系副教授、副主任,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部金融与会计研
                               1
究所副所长。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部金融与会计研究所副教授。
    刘艳萍: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专业
方向财务、金融。2009 年 4 月获得大连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
业管理学博士学位。负责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项目、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等多项
课题;参与的政府和企业课题多项。在中国软科学、系统管理学报、
管理评论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重要期刊发
表多篇文章。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我们在任职期间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我们在召开会议前
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关联交易、融资、
投资、重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完善等方面认真履责,最大限度地发
挥了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
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在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董事会下设战
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并根据公



                             2
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在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期间,我们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
关职责,对公司编制的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
的专业意见 ,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2019 年,我们召开了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履行了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
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
态,并顺利获取独立判断所需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
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4、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
    2018 年 3 月,公司资产失实情况引发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
查。2019 年 12 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立即要求公司引以为戒,并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往来外,
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
制度,有力的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

                              3
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2、关于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情况
    我们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出具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拟选举的董事长及拟聘任的常务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相关工
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职务。候选人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我
们同意董事会选举季永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意董事会聘任祁勇
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董事会聘任吴效超先
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和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 2019 年度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听取公司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汇报,持续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19 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健全内部控制体
系,并且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总体评价

                                4
    2019 年,我们认真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
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股东和公司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
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力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
发展。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葛   敏 兆文军 刘艳萍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抚顺特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