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25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倪茂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经非
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一、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19 年度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预计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 金额
差异(%)
2019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
无锡市实达 网《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
精密机械制 原材料 15.76 100 84.24%
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日
造有限公司
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注:本公司股东、董事薛祖兴已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卸任董事一职,故本期
发生额列式的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6 日。
2、2019 年度关联担保情况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 倪茂生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否
2 倪茂生 无锡微研精密冲压件有限公司 35,000,000.00 否
3、2019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2019 年度(万元) 2018 年度(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57.63 211.22
二、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1、预计关联担保情况
目前,公司前述 2019 年度关联担保事项尚处于担保履行中,公司将视实
际资金需求结合 2020 年度融资计划,办理部分到期贷款续贷、新增授信及贷
款及可能发生的关联担保事项。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无锡市实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无锡市实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精密”)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威孚
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徐惠芬,公司主营业务为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的制造;
弹簧的制造、销售;机械配件的加工;冷作板金的加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
的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股东薛祖兴曾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至 2018 年 9 月 6 日,根据《深交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中规定,薛祖兴离任后 12 个月内仍视同为
公司的关联人。薛祖兴之子薛强华,任实达精密监事,并持有实达精密 30%股
份,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三)、10.1.5(二)条
中关联人的情形。综上,自 2019 年 9 月 7 日,薛祖兴和实达精密不再属于公
司的关联人。
2、倪茂生
倪茂生先生,中国国籍,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公告
披露之日,倪茂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786,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7%。
四、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
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若无可
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采购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
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方无偿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银行贷款等提供关联担保的行
为,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
的支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本次交易也不影响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的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隆盛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
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
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审议的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预计关联交
易情况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均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