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
路 7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960,7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90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建明主持。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防范
人员流动感染风险,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程
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史建明、马昆、黄海伦、韩东平以通讯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叶正猛、钟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黄海伦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詹超、副总裁孙景
双列席本次会议,其中詹超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4,936,633 99.9034 24,100 0.0966 0 0.0000
1.02、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4,936,633 99.9034 24,100 0.0966 0 0.0000
1.03、议案名称: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4,905,533 99.7788 24,100 0.0965 31,100 0.1247
1.04、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4,933,133 99.8894 27,600 0.1106 0 0.0000
1.05、议案名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4,933,433 99.8906 27,300 0.109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募集配套 24,936,633 99.9034 24,100 0.0966 0 0.0000
资金的发
行对象和
认购方式
1.02 募集配套 24,936,633 99.9034 24,100 0.0966 0 0.0000
资金的定
价基准日
及发行价
格
1.03 配套募集 24,905,533 99.7788 24,100 0.0965 31,100 0.1247
资金金额
1.04 募集配套 24,933,133 99.8894 27,600 0.1106 0 0.0000
资金的发
行数量
1.05 募集配套 24,933,433 99.8906 27,300 0.1094 0 0.0000
资金发行
股份的锁
定期安排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普通股
58,094,308 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博、张丽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
序、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