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Wuxi Best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无锡市鸿桥路801-270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
发行人声明
1、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公司”或“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公司 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具体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且不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模。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7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及涡 60,000.00 53,000.00
轮增压器零部件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67,000.00 60,000.00
以上项目均已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苏公W【2018】A599号、苏公W【2019】A410号和苏公W【2020】A15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714,627.81 26,699,601.47 15,852,594.5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1,333,078.56 - -
应收票据 47,541,290.49 81,551,612.74 74,486,875.26
应收账款 360,366,898.18 317,045,033.54 247,330,250.07
应收款项融资 48,488,430.96 - -
预付款项 4,981,085.01 4,893,322.67 10,730,544.78
其他应收款 4,128,722.47 567,444.70 2,649,009.40
存货 190,577,693.53 209,631,952.03 142,918,967.91
其他流动资产 3,380,126.40 145,463,194.06 352,038,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93,511,953.41 785,852,161.21 846,006,241.9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2,343,651.26 28,916,417.46 -
投资性房地产 4,627,913.71 - -
固定资产 687,718,180.15 604,861,736.15 517,931,693.98
在建工程 118,016,139.54 47,798,865.11 3,717,468.52
无形资产 115,992,164.59 88,851,182.03 59,881,027.63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35,010.54 8,669,275.66 6,408,794.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330,712.25 131,107,457.67 72,245,720.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0,263,772.04 910,204,934.08 660,184,705.19
资产总计 1,853,775,725.45 1,696,057,095.29 1,506,190,947.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906,566.37 - -
应付票据 68,353,443.54 110,358,139.16 67,460,655.83
应付账款 153,123,637.71 96,563,975.32 93,509,650.91
预收款项 16,496,880.83 20,685,690.07 19,067,625.80
应付职工薪酬 25,983,381.49 25, 959,769.62 24,710,234.59
应交税费 9,956,529.18 11,468,418.43 15,209,241.16
其他应付款 5,624,085.64 8,461,476.91 777,696.87
其中:应付利息 11,724.08 - -
流动负债合计 293,444,524.76 273,497,469.51 220,735,105.16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251,008.94 273,269.36 381,233.52
递延收益 40,333,144.84 38,037,435.78 31,643,726.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584,153.78 38,310,705.14 32,024,960.18
负债合计 334,028,678.54 311,808,174.65 252,760,065.3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680,496,614.99 680,815,817.72 680,780,137.92
专项储备 2,085,790.43 2,083,547.41 2,079,742.79
盈余公积 75,886,870.77 59,105,362.17 43,227,506.73
未分配利润 561,277,770.72 442,244,193.34 327,343,494.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519,747,046.91 1,384,248,920.64 1,253,430,881.82
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1,519,747,046.91 1,384,248,920.64 1,253,430,881.8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53,775,725.45 1,696,057,095.29 1,506,190,947.16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01,857,188.08 744,757,145.83 670,700,348.03
其中:营业收入 801,857,188.08 744,757,145.83 670,700,348.03
二、营业总成本 624,486,292.24 573,588,130.04 532,024,066.19
其中:营业成本 488,778,564.98 449,332,528.25 416,425,379.33
税金及附加 9,234,793.55 7,150,395.40 7,579,932.60
销售费用 18,442,126.90 18,554,902.71 13,433,436.19
管理费用 70,090,701.79 68,125,545.25 61,928,636.55
研发费用 39,757,500.60 33,552,479.36 26,975,057.04
财务费用 -1,817,395.58 -3,127,720.93 5,681,624.48
其中:利息费用 241,685.29 - 164,601.57
利息收入 157,559.72 184,190.65 327,552.90
加:其他收益 10,953,865.46 6,352,862.88 9,896,789.89
投资收益 7,610,636.28 10,065,832.49 13,236,327.0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3,746,436.53 1,480,737.66 -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82,578.56 - -
信用减值损失 -3,117,922.82 - -
资产减值损失 -2,257,902.08 -5,704,868.48 -858,825.14
资产处置收益 186,348.48 250,773.05 563,724.12
三、营业利润 191,628,499.72 182,133,615.73 161,514,297.74
加:营业外收入 104,843.75 130,030.15 509,835.96
减:营业外支出 963.51 0.10 109,167.34
四、利润总额 191,732,379.96 182,263,645.78 161,914,966.36
减:所得税费用 23,917,293.98 23,485,091.38 22,273,959.03
五、净利润 167,815,085.98 158,778,554.40 139,641,007.3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67,815,085.98 158,778,554.40 139,641,007.33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815,085.98 158,778,554.40 139,641,007.33
2、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7,815,085.98 158,778,554.40 139,641,007.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7,815,085.98 158,778,554.40 139,641,007.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91 0.7939 0.713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391 0.7939 0.7131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40,218,767.66 684,223,435.11 592,382,267.14
收到的税费返还 9,578,855.04 22,197,259.47 1,979,718.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07,492.79 15,120,643.93 6,864,115.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6,505,115.49 721,541,338.51 601,226,101.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5,464,188.42 369,704,513.06 283,396,971.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9,557,413.05 129,958,434.19 104,477,867.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987,789.62 41,046,216.83 29,764,907.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196,011.15 43,114,533.03 30,483,317.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0,205,402.24 583,823,697.11 448,123,06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299,713.25 137,717,641.40 153,103,038.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39,012,704.45 1,700,348,094.83 1,401,117,146.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60,000.00 540,751.57 1,004,170.61
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9,372,704.45 1,700,888,846.40 1,402,121,316.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95,313,475.51 300,260,214.39 162,352,672.49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9,329,587.73 1,497,402,600.00 1,742,360,000.00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4,643,063.24 1,797,662,814.39 1,904,712,672.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270,358.79 -96,773,967.99 -502,591,355.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48,5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17,522.22 - 2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17,522.22 - 471,7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981,569.00 - 101,220,981.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229,961.21 28,000,000.00 27,309,843.9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6,424,999.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11,530.21 28,000,000.00 134,955,825.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94,007.99 -28,000,000.00 336,794,174.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097,091.53 -662,047.48 -955,736.17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67,562.00 12,281,625.93 -13,649,879.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23,706.63 4,842,080.70 18,491,960.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56,144.63 17,123,706.63 4,842,080.70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扣除非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91 0.7939 0.7131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常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391 0.7939 0.71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8 12.04 12.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687 0.7264 0.6061
扣除非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687 0.7264 0.6061
常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1 11.02 10.32
2、最近三年的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年12月31 2018年12月31 2017年12月31
日/2019年度 日/2018年度 日/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 2.70 2.87 3.83
速动比率(倍) 2.05 2.11 3.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02 18.38 16.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 7.60 6.92 6.27
产(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利 0.84 0.79 0.70
润(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3 2.48 2.75
存货周转率(次) 2.41 2.52 2.78
利息保障倍数(倍) 794.31 - 984.6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88 0.69 0.7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3 0.06 -0.07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018年度公司无利息支出,故该年度利息保障倍数不适用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71.46 1.23 2,669.96 1.57 1,585.26 1.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133.31 6.01 - - - -
应收票据 4,754.13 2.56 8,155.16 4.81 7,448.69 4.95
应收账款 36,036.69 19.44 31,704.50 18.69 24,733.03 16.42
应收款项融资 4,848.84 2.62 - - - -
预付款项 498.11 0.27 489.33 0.29 1,073.05 0.71
其他应收款 412.87 0.22 56.74 0.03 264.90 0.18
存货 19,057.77 10.28 20,963.20 12.36 14,291.90 9.49
其他流动资产 338.01 0.18 14,546.32 8.58 35,203.80 23.37
流动资产合计 79,351.20 42.81 78,585.22 46.33 84,600.62 56.1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234.37 1.74 2,891.64 1.70 - -
投资性房地产 462.79 0.25 - - - -
固定资产 68,771.82 37.10 60,486.17 35.66 51,793.17 34.39
在建工程 11,801.61 6.37 4,779.89 2.82 371.75 0.25
无形资产 11,599.22 6.26 8,885.12 5.24 5,988.10 3.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3.50 0.55 866.93 0.51 640.88 0.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33.07 4.93 13,110.75 7.73 7,224.57 4.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026.38 57.19 91,020.49 53.67 66,018.47 43.83
资产总计 185,377.57 100.00 169,605.71 100.00 150,619.09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整体规模持续增长。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50,619.09万元、169,605.71万元和185,377.5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87.74%、85.53%和83.89%。其中,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2019年由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其他流动资产中非保本理财产品重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99.03%、95.87%和 95.55%。其中,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工程设备款。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06,026.38万元,报告期初增加60.60%,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提升产能,不断加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机器设备等投资、购买新建厂房用地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资产结构与公司业务增长和未来的发展战略相适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继续扩大。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90.66 4.16 - - - -
应付票据 6,835.34 20.46 11,035.81 35.39 6,746.07 26.69
应付账款 15,312.36 45.84 9,656.40 30.97 9,350.97 37.00
预收款项 1,649.69 4.94 2,068.57 6.63 1,906.76 7.54
应付职工薪酬 2,598.34 7.78 2,595.98 8.33 2,471.02 9.78
应交税费 995.65 2.98 1,146.84 3.68 1,520.92 6.02
其他应付款 562.41 1.68 846.15 2.71 77.77 0.31
流动负债合计 29,344.45 87.85 27,349.75 87.71 22,073.51 87.3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25.10 0.08 27.33 0.09 38.12 0.15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4,033.31 12.07 3,803.74 12.20 3,164.37 12.5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58.42 12.15 3,831.07 12.29 3,202.50 12.67
负债总计 33,402.87 100.00 31,180.82 100.00 25,276.01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及对资金需求的增长,公司负债整体规模呈不断增长趋势,且主要为流动负债。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5,276.01万元、31,180.82万元和33,402.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33%、87.71%和87.85%。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合计占流动负债比例为92.76%、92.71%和89.95%。2019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金额为22,147.71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37.59%,主要由于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19.18%,原材
料采购规模也相应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动比率(次) 2.70 2.87 3.83
速动比率(次) 2.05 2.11 3.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02 18.38 16.78
利息保障倍数(倍) 794.31 - 984.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3.83、2.87和2.70,速动比率分别为3.19、2.11和2.05,整体保持在较好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16.78%、18.38%和18.02%,资产负债率较低;2017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84.6和794.31,公司偿债能力良好,能满足公司支付利息的需要。
4、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3 2.48 2.75
存货周转率(次) 2.41 2.52 2.78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5、2.48和2.23,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重视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保持平稳,销售回款情况较好。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8、2.52和2.41,存货消化速度状况较好。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80,185.72 74,475.71 67,070.03
营业成本 48,877.86 44,933.25 41,642.54
营业利润 19,162.85 18,213.36 16,151.43
利润总额 19,173.24 18,226.36 16,191.50
净利润 16,781.51 15,877.86 13,964.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6,781.51 15,877.86 13,964.10
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070.03万元、74,475.71万元和80,185.72万元,99%以上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3,964.10万元、15,877.86万元和16,781.51万元。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净利润水平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好。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7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功能部件及涡 60,000.00 53,000.00
轮增压器零部件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67,000.00 60,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3)公司进行现金分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含20%)。
3、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1)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若需发生变动,应当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方式(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的比率
2019 3,400.00 16,781.51 20.26%
2018 3,200.00 15,877.86 20.15%
2017 2,800.00 13,964.10 20.0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60.48%
1、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
2、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3、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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