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银国际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的规定,报告期内,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审查、监督职能,
有效开展工作,现就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吴联生、王华、刘玉珍、管涛。除王华委员为股东董事外,其余三名委员为独立董事,吴联生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8 次会议:
2019年2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3月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2018 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公司关联方名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关于2018年度公募基金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18年审计部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
2019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公司与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9年6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中期审计计划的安排。
2019年8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其中包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有关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2019年8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2019年中期审计报告。
2019年11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一届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吴联生 8 8
王华 8 8
刘玉珍 8 8
管涛 8 8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年报审计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2016-2018年审计报告以及相关专业报告等报告,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就新金融工具准则、信用减值情况等方面对公司报表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了有效的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基础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的指导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公司2018 年关联方名单的汇报。审核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和2016年至2018年关联交易事宜,形成书面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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