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0—01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
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
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
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前述财会[2017]22 号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前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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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制度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
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
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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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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