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5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564,582.52 元(合并报表),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7,306,656.94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6,730,665.6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3,516,591.78 元,扣除已分配利润 0 元,本年度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84,092,583.03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2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6,4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
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订的此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方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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