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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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0-019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2020年3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3月24日以传
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
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济南荣程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
担保额度中的87,9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济南荣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75,250万元一并调剂至全资下属公司
青岛东方白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白灵”),并
由公司在上述范围内为青岛东方白灵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63,1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济南荣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白灵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且三方资产负债
率均超过70%,本次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要求。


                                   1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二)《关于对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东方篮海置业有限
公司2020年度借款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
担保额度中的111,000万元、对全资下属公司青岛东方篮海置业有限
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5,587.50万元一并调剂至控股下属
公司南京荣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荣恩”),并由公司在上
述范围内为南京荣恩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南京荣恩的其他股东南京苏荣达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将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上述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金额不超过126,587.50万元,担保期限不
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篮海置
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南京荣恩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
且三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要
求。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三)《关于对信阳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担保
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信阳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
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55,000万元调剂至控股下属公司青岛荣航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航置业”),并由公司在上述范围内为荣航置
业向第三方机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荣航置业的其
他股东青岛东兴领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荣航置业的股权质
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金额
                                2
不超过5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信阳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荣航置业
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且双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调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
务》(2019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四)《关于对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借款
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中的103,537.50万元调剂至控股下属公司荣航置
业,并由公司在持股比例范围内为荣航置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3,537.50万元,担保期
限不超过72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荣航
置业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且双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本次调剂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
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调剂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五)《关于拟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
力,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
资金需求,公司拟设立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供应链金融资
产支持票据,最终的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
内确定,可以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多次、部分或全部实施。
    本次拟设立的资产支持票据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
                                 3
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及发行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办理设立
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资产支持
票据”),为保证有序实施,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及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选聘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相关的合作机构,办理本次资产支
持票据相关申报事宜,签署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确认书、服务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2、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有效
期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履行必要的法
律手续。
    3、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及发行有新的
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相应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4、办理本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及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
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及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
工作。
    5、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拟设立的资产支持票据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
次资产支持票据设立及发行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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