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0-01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金新召集和主持,
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0-016)。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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