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2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19 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
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按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
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 年度,公司给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报酬合计为 9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大信业务收入 13.01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
报审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
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
行业自律处分。
2、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菁佩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信立泰、卫光生
物等上市公司,以及广西产投、随州城投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美盈森、金莱特
等上市公司,以及康乐药业、海蒂股份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若是)宋治忠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
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
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的定价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
沟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
资格,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
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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