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公
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
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公正
发表意见,维护了本行、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共5人,分别为黄天祐先生、陈华先生、
戴淑萍女士、张思明先生及房巧玲女士。2019年,黄天祐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选举,TINGJIE ZHANG(章汀捷)
先生拟任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天祐先生的辞职申请在青岛银保监
局于2020年2月13日正式核准TINGJIE ZHANG(章汀捷)先生任职资格后生效。
黄天祐先生,1960年10月出生,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黄先生于2015
年4月10日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1996年7月至今担任中远海运港口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副总经理。
陈华先生,1967年7月出生,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陈
先生于2015年4月10日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8月至今担任山东财
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先生曾任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所长,山东
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戴淑萍女士,1960年6月出生,美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戴女士于2016年
10月14日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5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前海金融管理
学院有限公司院长,于2017年12月至今担任董事长顾问兼院长。戴女士曾任招商银
行总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总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总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总
行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
张思明先生,1970年7月出生,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计算机科学专业
文学学士学位。张先生于2017年5月11日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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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张先生曾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顺丰速递(集团)有限公司IT架构规划总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前海大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新分享科技
服务(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等职务。
房巧玲女士,1975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房女士于2018
年5月15日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于1999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管
理学院,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2019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股东大会共召开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
审议议案10项,听取报告3项;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8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通讯表
决会议15次,审议议案49项,听取或审阅报告60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
议43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10次,薪酬委员会会议2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
议15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7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信息科技委员会会议4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议案47项,听取或审阅报告49项。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会上客观、独
立的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风险管
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关联交 理和消 信息
大会 战略 薪酬 提名 审计
易控制 费者权 科技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益保护 委员会
委员会
黄天祐 2/2 17/18 2/3 2/2 1/2 13/15 9/10 — —
陈华 2/2 17/18 2/3 2/2 — 14/15 8/10 6/7 —
戴淑萍
戴淑萍 2/2 18/18 3/3 2/2 2/2 15/15 10/10 — —
张思明
张思明 2/2 18/18 — 2/2 2/2 15/15 — — 4/4
房巧玲
房巧玲 2/2 18/18 — — 2/2 15/15 10/10 7/7 —
备注:实际出席次数不包括委托出席的情况。上述董事在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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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研情况
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
主动与条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结合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责及其自身优势,提出
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专业指导作用。
2019年7月,独立董事房巧玲女士开展了内部审计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本行内
审工作开展情况、内审工作信息科技支持水平、内控评审会运作模式等方面的具体
情况,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2019年10月,独立董事陈华先生、房巧玲女士开展
普惠金融专题调研,就如何落实监管政策要求、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创新普惠
金融业务模式等方面与本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探讨。
(三)培训情况
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本行组织的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2019年12月,拟任独立董事TINGJIE ZHANG(章汀捷)先生参加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12月,陈华独立董事参加了深交所组织开展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19年12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了本行组织的境内外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内容包括《上市
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2019年修订情况,银保监会2019年新颁布的相关政策,
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义务、信息披露及关联交易管理等最新政策要求。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了重大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润分配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并出具了独
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29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及其报酬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职工奖金提取及行级高
管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等7项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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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5月27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青岛
银行与青岛海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海
智伟创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19年6月4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青岛
银行与青岛海唐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19年6月24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青岛
银行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1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青
岛银行与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2019年7月31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青
岛银行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2019年8月23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副
行长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独立意见等5项独立意见。
8.2019年10月23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
青岛银行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青岛银行与青岛国信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等3项独立意见。
9.2019年11月20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
青岛银行与青岛海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2019年12月30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关于青
岛银行与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方面
2019年,独立非执行董事未开展现场检查,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者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发生。
2020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不断提高履职水
平;认真参加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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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行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本行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天祐、陈华、戴淑萍、张思明、房巧玲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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