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或“公司”) 向控股
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
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过程始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系埃斯顿与交易对方协商。在埃斯顿与交易对方进行初步磋商
的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了知情人员的范围,采取了必
要的保密措施。
二、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埃斯顿股票自 2019
年 8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通过实施股票停牌,有效避免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
动的情况。
三、公司相继确定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及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后,即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四、埃斯顿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在后续签署的关于本次交易的附
条件生效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协议》中,埃斯顿
与交易对方设定了相应的保密义务条款。
五、埃斯顿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制作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持续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
筹划决策方式等,并督促涉及人员签字确认,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本
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等文件。
综上所述,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埃斯顿、交易对方以及各中介机构的相关知
情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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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范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
的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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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
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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