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三月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相关修订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代春阳、贺汝刚、张勇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代春阳认购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本数),贺汝刚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元(含本数)、
张勇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协商确定其最终
的认购股份数量。若根据届时非公开发行的监管要求,代春阳、贺汝刚、张勇本
次认购不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要求,将放弃本次认购。
除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
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代春阳、贺汝刚、张勇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定价的市场竞价,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有效发行价格,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将
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4、公司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按目前股本测
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70,243,500 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
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中国证监会等
监管部门对前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5、代春阳、贺汝刚、张勇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
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
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56,148.90 40,000.00
2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 26,785.68 16,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合计 106,434.58 8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
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
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7、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
件的情形发生。
8、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
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之“第七节 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
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之“第八节 本次非公开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内容。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
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12、如果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
更,交易双方在遵守届时适用的规定的前提下可另行协商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案作出调整,同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释义 10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12
一、公司基本情况 1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13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1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0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1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21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22
一、代春阳先生 22
二、贺汝刚先生 23
三、张勇先生 24
四、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措施 25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27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7
二、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27
三、协议生效 28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29
五、违约责任 2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31
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1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3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39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40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4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4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4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3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43
第六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44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44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45
三、 其他风险 46
第七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47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47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49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9
第八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52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5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5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5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55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57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
相关承诺 58
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释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预案出现的专用术语和简称遵照本释义的解释:
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博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指
迈科 发行人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博迈科控股 指 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海洋工程(香港) 指 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
成泰工贸 指 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博大投资 指 天津博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
本预案 指
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4
《公司章程》 指
月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业术语
一种按客户要求定制的,将设备、管线、电气、仪
模块 指 表等按工艺要求建造在钢结构内,可实现一种或多
种功能,并可整体运输和吊装的系统集成设施
海 上 浮 式 生 产 储 卸 油 装 置 ( Floating Production
Storage & Offloading),是一种集生产处理、储存
外输及生活、动力供应于一体的海洋油气开发平
FPSO 指
台。FPSO 作为海洋油气开发系统的组成部分,一
般与水下采油装置和穿梭油船组成一套完整的生
产系统,是目前海洋油气开发中的高技术产品
LNG 指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
浮 式 液 化 天 然 气 生 产 储 卸 装 置 ( FLNG , 又 称
FLNG 指
LNG-FPSO)是一种用于海上天然气田开发的浮式
1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生产装置,通过系泊系统定位于海上,具有开采、
处理、液化、储存和装卸天然气的功能,并通过与
液化天然气(LNG)船搭配使用,实现海上天然气
田的开采和天然气运输
总承包,EPC 即设计 Engineering design、采办
EPC 指
Procurement、建造 Construction
注:本预案中任何涉及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omesc Offshore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 彭文成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14 号
注册资本 23,414.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6 年 6 月 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18 日
上市日期 2016 年 11 月 22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邮政编码 300457
电话 022-66219991
传真 022-66299900
网址 www.bomesc.com
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石油石化设备、采矿设备的设计、制造、安
装和调试;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
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
安装及调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调试;金属制品、
经营范围
机械和设备修理;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压力容器设计
与制造;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销;自有房屋租赁;代办保税货物
仓储;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强大和低成本高效优势日显突出,海洋工程制造中心尤
其是深海移动式海洋平台建造中心正逐步向中国转移。根据“国家发展海洋经济、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的要求,结合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中国制造 2025”发
展战略,海洋开发己上升为国家意志,发展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是国家重点支
持的行业。
未来五到十年是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既要应对国际竞
争日益激烈的挑战,更要抓住国内外海洋资源开发装备需求增加的机遇,进一步
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协同,迎难而上,力争通过十年的发展,使我国海洋
工程装备制造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公司重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积极贯彻了国家开发海
洋资源的战略要求,带动了国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更好地履行企业的
社会责任。
2、行业背景
2019 年度,国际原油价格处于宽幅震荡状态,但整体维持在 60 美元/桶(布
伦特原油价格)以上的中位水平,市场投资情绪乐观,资本投入不断加大,有关
项目稳步推进,订单逐步释放。
在海洋油气开发领域,受益于油价的持续稳定,全球 FPSO 市场依然保持高
热行情,挪威油气研究机构 Rystad Energy 表示全球 FPSO 市场已达到高位水平,
很多 FPSO 项目具备不同程度的经济性,促使全球市场多个 FPSO 项目进入最终
1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投资决定。一般情况下项目做出 FID(最终投资决定)后即将正式启动,以此预
测,近期 FPSO 市场有望迎来订单爆发期。以南美市场为例,巴西国家石油公司
的 Buzios-5 与 Mero 2 等 FPSO 项目进展顺利,上述订单以及市场出现的其他浮
式生产设备订单公司均在持续跟进中。
天然气液化领域因为天然气清洁能源的特性以及折算成油当量后相对低廉
的价格,近年来在市场的热度不断提升,天然气液化是天然气应用过程中的重要
环节,受益于市场对天然气的投资热情,此项业务日渐繁荣。公司于 2019 年 7
月成功获取了 Arctic LNG 2 项目订单,该项目是位于俄罗斯亚马尔—涅涅茨自治
区塔佐夫斯基区格达半岛西部的海上液化天然气工厂,旨在开发该地区的天然气
资源。该项目在项目类型和总投资体量上都与公司此前承接的 YAMAL LNG 项
目相似,该项目的成功落地有力的证明了天然气液化领域行业景气度的回升。除
此之外,市场出现的其他天然气液化项目进程也逐渐提高,天然气液化领域整体
呈现繁荣景象。
总体而言,下游投资环境自 2018 年以来逐渐改善,并由产业链前端向后端
逐渐传导。2019 年至今,有关项目推进速度不断加快,诸多优质订单开始释放,
油气行业产业链全面复苏。
3、公司经营背景
公司专注于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天然气液化等行业的高端客户,为其
提供专用模块集成设计与建造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客户分布于全球各地,囊括大部分油气资源丰富的地
区,使公司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从 2018 年上半年开始,下游行业投资
情绪的持续向好,优质订单逐步释放,公司凭借着令人瞩目的历史项目业绩、丰
1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富的国际项目经验以及在业内高认可度的客户口碑和品牌优势,在下游行业复苏
的大背景下,公司新签订单量呈现大幅上升趋势。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9 月,
公司新签订单金额分别为 15.10 亿元和 50.17 亿元,单个订单项目的建造周期通
常在 10 至 36 个月,据此计算,公司目前的订单储备,将推动未来营业收入和利
润规模的持续增长。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提升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满足业务需求
公司 2019 年 1-9 月的新签订单量已经达到历史高位,且订单规模仍在持续
增长中,这对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场地、设施
和其他生产资源需要进一步地改建、扩建和更新,进一步提高公司场地生产能力
和生产效率,以满足现有订单执行的要求,以及部分超大型项目在装配、运输等
方面的需要。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建造基地四期工程和
2#码头工程的投资建设,以提升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从而可以满足公司快速发
展的业务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除了需要进行生产场地建设、扩建、设
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外,还需要配备大量流动资金以维持原材料采购、工程
款支付、人力成本支付、人员培训等不可或缺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项目
周期通常较长,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业主经常产生新的需求变化,需要公司调拨营
运资金进行及时采购,由此通常占用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受现场具备一
定经验施工人员的数量限制,通常需要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合作,将部分
环节交由其完成。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公司需要预先支付给专业公司部分
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款项,用于相关工序作业前的准备工作。随着下游行业投资情绪的持续向好,市
场订单大量释放,公司承接了包括订单额高达 47.2 亿元的 Arctic LNG 2 项目在
内的多个大型项目订单,这些大型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对运营资金的需求较大。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客户满意度,优
化公司财务结构,为各大型项目的执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后续业务的持续
发展、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3、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规模、股东权益
和净利润,同时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也将进一步增强,从而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中,代春阳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贺汝刚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张勇担任采办部副经理,贺汝刚、张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除上述发行对象以外的其余非公开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
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及竞价结果,由
1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除已确定的发行对象外,暂无法确定其余发行对象与本
公司的关系,其余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代春阳、贺汝刚、张勇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代春阳认购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本数),贺汝刚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元(含本数)、
1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张勇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协商确定其最终
的认购股份数量。若根据届时非公开发行的监管要求,代春阳、贺汝刚、张勇本
次认购不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要求,将放弃本次认购。
除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
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代春阳、贺汝刚、张勇不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
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有效发行价格,代春
阳、贺汝刚、张勇将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1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按
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70,243,500 股(含本数),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
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
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
方案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根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代
春阳、贺汝刚、张勇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
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方
案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56,148.90 40,000.00
2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 26,785.68 16,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合计 106,434.58 8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
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中,代春阳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
2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次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并出具独立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博迈科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37.3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彭文成先生持有博迈科控股 80%的股权,持有海洋工程(香港)99%的股权,博
迈科控股和海洋工程(香港)合计持有博迈科 53.40%的股权,彭文成先生控制
博迈科 53.4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0,243,500 股(含本数),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
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04,388,500 股,在本次发
行后,博迈科控股持股比例为 28.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洋工程(香港)
持股比例为 12.32%,彭文成先生控制博迈科 41.07%的股权,亦仍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综上,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
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相关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履行以下程序后方可实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修订事项;
2、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3、其他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2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为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共 3 名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
一、代春阳先生
(一)代春阳先生基本情况
代春阳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北京
市朝阳区***。1988 年至 2008 年,历任中国海洋石油工程设计公司工艺设计成
员、专业负责人、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设计副经理、FPSO 建造副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总工程师。
代春阳先生持有博大投资 12.59%的出资额,博大投资持有公司 7,685,00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除此以外,博大投资将持有的博迈科 1,650,000
股股票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式购回交易,交易股数占公司总股
数的 0.7%,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购回。购回后博大投资将持有博迈科 9,335,000
股股份。
(二)代春阳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代春阳先生无控制的企业。
2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代春阳先生最近 5 年内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代春阳先生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代春阳先生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代春阳
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
购,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除领取公司薪酬外,将减少和规范与博迈
科之间的关联交易。
(五)本次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代春阳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二、贺汝刚先生
(一)贺汝刚先生基本情况
贺汝刚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东
省深圳市南山区***。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
司副总裁;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商务
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 STEELHEAD LNG CORP 合同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担任总裁助理。
(二)贺汝刚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贺汝刚先生无控制的企业。
2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贺汝刚先生最近 5 年内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贺汝刚先生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后,贺汝刚先生与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与公
司无关联关系。
(五)本次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三、张勇先生
(一)张勇阳先生基本情况
张勇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天津市
滨海新区开发区三大街***。201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采办部职员。
(二)张勇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张勇先生无控制的企业。
(三)张勇先生最近 5 年内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张勇先生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后,张勇先生与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与公司
无关联关系。
2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五)本次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张勇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四、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措施
认购对象均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截至本函出
具日,本人、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及本人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博迈科相同、相似或在业务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在本人作为
博迈科股东期间,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博迈科的商业机会,如从
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博迈科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
将立即通知博迈科,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博迈科。在本人作为博迈科股东期
间,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博迈科相同、相似或在
业务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认购对象均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与博迈科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本人作为博迈科股东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博迈科
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
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2、在本人作为博迈科股东期间,不利用股东地
位及影响谋求博迈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股东
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在本人作为博迈科股东期间,
本人将严格遵守博迈科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博迈科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4、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博迈科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
2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况下,不要求博迈科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因违反
上述承诺导致博迈科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博迈科或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本人依法承担博迈科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
2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公司与代春阳、贺汝刚、张勇共 3 名特定对象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分别签署
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书》,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春阳、贺汝刚、张勇
签订时间:2020 年 3 月 19 日
二、认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一)拟认购股份的数量
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本协议约定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代
春阳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本数),贺汝刚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元(含本数)、张勇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元(含本数),乙方最终
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最终认购金额及最终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最终
认购股份数量=最终认购金额÷最终认购价格(认购股份的数量系向下取整,小
数部分不足一股的,由乙方自愿放弃)。如果甲方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认购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若根据届时非公开发行的监管要求,乙方本次认购不再符合相关规
定或者要求,乙方将放弃本次认购。
(二)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认购价格为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
2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果甲方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
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则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同意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
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有效
发行价格,乙方将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三)锁定期
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
转让。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
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
定事宜。
乙方承诺,其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
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关于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效规定,相关方不得配合减持操控股价。
(四)认购款的缴纳
乙方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批文且收到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书确定
的缴款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缴付全部股份认购款。
三、协议生效
双方同意,本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及
乙方签署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
2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协议生效日: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2、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除生效条款外,股份认购协议未附带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
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即构成违约。除
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
措施,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第 2 条约定的股份认购款的百分之十向守约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
要求违约方继续赔偿直至弥补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
方因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3、本协议第 3 条规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乙方未按照其收到
的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缴付全部股份认购款的,构成违约;
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应付未付股份认购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支付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
方按照总股份认购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
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
行费等。
2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4、如因监管核准的原因,导致乙方最终认购数量与本协议约定的公式确定
的认购数量有差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最终认购数量在不超过本协议第 2 条约定
的认购数量下进行调整,甲方将不承担发售不足的责任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但甲
方会将乙方已支付的认购价款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剩余部分尽快退还给乙方。
5 如乙方按照本协议 2.1 条约定的原因放弃本次认购的,不构成乙方违约。
6、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股东大会通过;
或(2)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人民币,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
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56,148.90 40,000.00
2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 26,785.68 16,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合计 106,434.58 8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
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约 50 万 m2 的陆域一、二、三期生产场地和 400m 长码头的临
港海工基地。
3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随着公司目前订单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运营部分超大型项目对场地生产能
力和生产效率的需要,现有约 50 万 m2 场地己不能满足公司生产需求。为了提高
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公司投资建设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
项目,用于建造、加工各类模块以及必备的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公司陆域生
产场地规模将有所扩大,临港基地的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018 年上半年开始,下游行业投资情绪的持续向好,优质订单逐步释放,
公司凭借着令人瞩目的历史项目业绩、丰富的国际项目经验以及在业内高认可度
的客户口碑和品牌优势,在本轮行业复苏的大背景下,公司新签的订单规模呈现
大幅上升趋势。2019 年 1-9 月的新签订单金额为 50.17 亿元,达到历史高位,且
订单规模预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根据目前的在手订单分析,公司项目集中出口
周期预计在 2019 年至 2022 年之间,在此背景下,必将带来海洋工程行业工作量
的整体提升,尤其涉及包括 Arctic LNG 2 项目 47.2 亿元订单在内的多个大型项
目,现有约 50 万 m2 基地受自身硬件条件限制,己无法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鉴于公司现有生产需要,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能更好地为公司实现量产目标
服务,在帮助公司实现业绩快速增长的同时,能够提升公司在模块建造方面整体
的生产能级,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承接大型项目方面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优
势。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下游行业投资复苏,产能消化能力强
3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所在行业的下游产业是海洋油气开发行业、天然气液化行业和矿业开采
行业,其市场景气度、资本性投资规模及增长幅度直接决定本行业的供求状况。
从 2018 年上半年开始,下游行业投资情绪持续向好,资本投入不断加大,
订单逐步释放。在行业复苏的大背景下,公司新签的订单规模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9 月,公司新签订单金额分别为 15.10 亿元和 50.17 亿元,
且订单规模预计将持续增长。根据合同约定,上述已签约的订单项目预计将于
2019 年至 2022 年基本完成出运。根据预计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测算,考虑目前
持续向好的下游投资环境和订单增长情况,公司的新增订单量可以消化本项目建
成后新增产能。
(2)工程建设切实可行
本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方案成熟可靠,工艺设备的选型合理,总体布局和物
流顺畅,能够满足工场生产需要,同时充分考虑利用地源热,降低能耗,工程方
案是可行的。
公司具有基地一、二、三期项目建设的相关经验,同时场地建设的施工单位
均在本项目附近,可以快速、高效地进行场地建设。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56,148.9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8,710.95 万元,其他费用
14,300.45 万元以及基本预备费 3,137.50 万元。
本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工程费用 38,710.95 40,000.00
3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1.1 建筑安装工程 27,598.15
1.2 设备购置 11,112.80
2 其他费用 14,300.45
3 基本预备费 3,137.50
合计 56,148.90 40,000.00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6.04%,财务净现值为 16,767 万元,投
资回收期为 8.18(含建设期);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2.88%,财务净现
值为 3,429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9.34 年(含建设期)。
6、项目的用地情况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已获得本项目新增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立项备案文
件,环评备案、审批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7、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
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进行支出。
(二)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大型 FPSO 建造项目数量的增加,现有 400m 岸线己不能满足公司
生产、出运的需求。为了提高临港基地的舾装、出运能力,博迈科投资建设 2#
码头工程,用于装运本基地的产品和舾装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装置。
3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项目的建设是积极响应国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中欧产
业园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并满足博迈科临港制造基
地的船舶靠泊和产品生产、运输需求。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公司产品类型涉及到海工固定平台、FPSO 上部模块、FLNG 上部模块以及
海上发电平台,陆上矿业模块、LNG 工厂模块。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扩大发展,
对现有的配套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公司在手及跟进的大型项目主要集中在俄罗斯、巴西、墨西哥湾等油气
资源丰富地区,出运方式基本以水运为主,这意味着未来几年里公司的 1#码头
将面临着较大的模块出运压力。
同时,公司未来拟将开展国内和国际的 FPSO 舾装业务。其中,对于 FPSO
总装项目往往需要甲方的 FPSO 船体靠泊在码头前沿 6 至 12 个月,以便完成整
条 FPSO 的总装调试工作。对于 30 万吨 FPSO 的舾装,舾装时所需岸线长度 300
至 350m。现阶段公司 1#码头岸线长度 400m,若在码头进行 FPSO 总装工作,
势必影响到码头其他项目模块的正常出运。缺少足够的码头岸线,势必影响公司
未来经营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因此,现有的 1#码头 400m 岸线己不能完全满足博
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建设 2#码头的需求较为急迫。
(2)公司临港基地三期达到设计产能的需要
本项目码头后方陆域为公司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该新建基地主
要承担 100t 至 25,000t 海洋工程模块、矿业、LNG 模块的设计与建造任务。
3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目前,基地三期工程己竣工投产,并己建造了部分的海工/矿业模块。由于
该新建生产场地没有建设配套码头工程,所建造的模块均需通过 1#码头出运。
1#码头为临港一期、二期生产场地配套码头,主要承担上述两基地建造模块
出运任务。新建三期基地建造的模块在出运过程中受 1#码头占用、厂区道路宽
度等因素的影响,模块出运效率极低,导致部分己建造模块需在基地内长期存放。
同时考虑到场地的地基承载力要求,为保证场地使用安全,目前三期基地的模块
建造能力完全取决于模块出运情况,导致三期基地的产能受到严重制约,因此亟
需建设该基地配套的码头工程,用于解决临港基地三期建造产品的出运问题,从
而充分发挥三期场地的实际效用,使三期场地达到设计产能。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备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订单基础
公司始终致力于向专业的 FPSO 总承包(EPC)服务模式发展。公司当前的
业务范围包括 FPSO 上部模块的设计、采办、建造等环节,拓展 FPSO 的总装和
调试业务是公司向 FPSO 总承包服务模式发展所必须迈出的关键一步,此外,当
前全球 FPSO 市场保持高热行情,且公司具有良好的 FPSO 总装业务订单基础,
因此,2#码头的建设符合公司业务需求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
(2)工程建设切实可行
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大沽口港区第一港池西侧,掩护良好,风、波浪、潮流等
自然条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工程地质条件适宜传统的高桩结构型式码头建设。
港区后方陆域己形成,水、电、道路等配套齐全。天津港地区大量的港口项
目早己建成,在港口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设计、施工技术人员队伍人才济
3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济,业务水平高超;各种施工设备先进、齐全,具备高质量高效率为业主服务的
能力。
公司具有 1#码头建设的相关经验,码头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可从周边省市
运至现场。天津港设有疏浚及水工工程施工船舶的停泊、供应基地,拥有各类疏
浚和海上施工船舶、设备,可以为本工程的施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26,785.6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1,747.29 万元,其他费用
3,286.05 万元以及基本预备费 1,752.34 万元。
本项目具体投资内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类别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工程费用 21,747.29
1.1 建筑安装工程 17,791.29
1.2 设备购置 3,956.00 16,500.00
2 其他费用 3,286.05
3 基本预备费 1,752.34
合计 26,785.68 16,500.00
5、项目预期收益
由于本项目为博迈科临港基地三期工程的一部分,无法单独进行经济评价。
6、项目的用地情况及审批程序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涉及新增海域使用权,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已
获得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项目立项和环评备案文件。
7、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3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投入本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
入的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在施工期间按照建设实际进展情况的需要进行支出。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3,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随着下游行业投资情绪的持续向好,优质订单大量释放。2019 年 1-9 月,公
司新签订单金额为 50.17 亿元,已达到历史高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分别增长 315.28%和 178.71%。收入增长和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以及超大型项
目的运营将导致存货、应收账款等经营性资产对货币资金占用的增加。公司新签
订单中单个订单金额已高达 47.2 亿元,为了保证此类超大型项目运营过程中对
质量和交期的要求,以及应对业主后续需求的变更,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
步增加。且预计未来几年内,公司仍将处于业务快速回升阶段,因此,市场开拓、
日常经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扩大。因此公司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以保
证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地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
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重点投资于“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
3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响
应国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并满足公司临港制
造基地的船舶靠泊和产品生产、运输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
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公司产能建设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方
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另一方面,由于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是,随着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未来的
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业务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
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
竞争优势,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3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
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
四期工程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
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塑造良好品牌
形象,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
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
产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股东结构将
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和股本的变化情况,履行《公司章程》修改
的相关程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手
续。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博迈科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37.3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彭文成先生持有博迈科控股 80%的股权,持有海洋工程(香港)99%的股权,博
4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迈科控股和海洋工程(香港)合计持有博迈科 53.40%的股权,彭文成先生控制
博迈科 53.4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0,243,500 股(含本数),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
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04,388,500 股,在本次发
行后,博迈科控股持股比例为 28.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洋工程(香港)
持股比例为 12.32%,彭文成先生控制博迈科 41.07%的股权,亦仍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暂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
而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
及资产不存在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同时上升,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降低,资本实力得以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抵御财务
风险的能力亦将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运营
规模将增加,营业收入将增长,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由于募
4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投项目建成达产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体现,但随
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逐步释放,相关产品生产能力的显著提升将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
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大幅增加;在募
投项目完成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显著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
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抵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前,博迈科
控股直接持有公司 37.3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彭文成先生持有博迈科控
股 80%的股权,持有海洋工程(香港)99%的股权,博迈科控股和海洋工程(香
港)合计持有博迈科 53.40%的股权,彭文成先生控制博迈科 53.40%的股权,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0,243,500 股(含本数),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
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04,388,500 股,在本次发
行后,博迈科控股持股比例为 28.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洋工程(香港)
持股比例为 12.32%,彭文成先生控制博迈科 41.07%的股权,亦仍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4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彭文成、控股股东博迈科控股及其关联人之间
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不存
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
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
不合理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26.02%。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财务结
构,进一步加强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
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4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六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相关
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二)与募集资金运用有关的风险
尽管公司在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已进行了全面的可
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
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条件做出的。在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
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盈利存在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三)发行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募集资金量较大,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 10 名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
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
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存在募集资
金不足、发行失败等发行风险。
4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行业周期性风险
海洋油气开发、液化天然气、矿业开采等能源、资源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
业,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当全球经济下行时,能源和资源需求减少,进
而影响能源、资源开发装备行业市场需求。行业周期性对能源、资源相关开发装
备行业的影响具有一定的时滞性,通常出现在经济大幅下行之后的一至两年。报
告期内,油价整体处于中位水平,但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油价短期内波动
剧烈,若油价在长时间内处于低位或出现全球化的经济危机时,部分客户短期内
的投资需求减少或推迟投资将会影响公司的项目承接和业绩增长。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来自于国际市场,竞争对手来自世界各地,既有欧美地区行
业技术领先的企业,也有新加坡、韩国及中国等国家建造经验丰富的企业,竞争
对手行业经验丰富,资产规模较大,在行业中具有先发优势。公司虽已建立了自
己的核心竞争优势、并获得市场的认可,但在油价波动剧烈预期不稳定的背景下,
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如果公司不能保持较强的竞争实力,存在被其他
竞争对手抢占市场的风险。
(三)项目预算风险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常会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方面的合同
变更。当项目规模较大、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时,业主可能要求的变更次数较多。
此外,公司在实际执行项目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分
包工作量的变动、预计的出口退税率和实际不一致等因素,实际成本的支出可能
4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超出预算成本。尤其在承接新领域的项目时,由于公司实施该类项目的经验较少,
项目预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如果公司无法根据项目变更情况和实际执行
情况及时、合理地调整成本预算,将会出现项目成本预算不足或工程量超出预期
的情况,进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来自海外市场,一般以美元为结算货币。受政治、经济等因素
影响,如汇率变动巨大,可能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波动。目前,
国际金融形势较为复杂,影响人民币汇率走势的因素众多,不排除未来人民币汇
率出现波动导致公司产生较大汇率损失的情况发生。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
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国家经济政
策调整、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影响。因
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股价波动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应对
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性的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
产、人员造成损害,导致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损,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4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七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税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
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存在股东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
(二)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及比例为:1、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现金分红在每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2、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
4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一亿元;3、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
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
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
司经营业务。同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
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五)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
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公司利润分配调整政策的
4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议案应由董事会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
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七)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所属 现金分红金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现金分红占当年
实施分红方案
年度 额(含税) 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利润的比例
2019 年度 每 10 股派 1.0 元(含税) 2,275.30 3,465.42 65.66%
2018 年度 每 10 股派 0.3 元(含税) 686.89 715.28 96.03%
2017 年度 每 10 股派 1.5 元(含税) 3,512.18 10,985.69 31.97%
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6,474.37 万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28.07%。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
司生产经营。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博迈科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
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
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5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发[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3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4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
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经
营发展规划前提下,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计划与机制,重视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为股东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一亿
元;
5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4、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每 3 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制定该时段股东回报规划,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八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 80,00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不超过 70,243,500 股。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做了相关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实施完毕时
间应以经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234,145,000 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票股利分配)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数和募集资金金额均按照上限计算,即假
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 70,243,500 股和 80,000.00 万
元;该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5、公司处于发展期,但由于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
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未来整体收益情况较难准确预测,因此假设 2020 年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10%、0%、1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设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
(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用;
7、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0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
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上述情景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5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020 年度/2020 年 12 2020 年度/2020 年
项目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未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股) 234,145,000 304,388,500
1、假设 2020 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31,188,810.37 31,188,810.3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922,343.48 7,922,343.48
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3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 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34% 0.31%
收益率
2、假设 2020 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34,654,233.74 34,654,233.7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8,802,603.87 8,802,603.87
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4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 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37% 0.34%
收益率
3、假设 2020 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38,119,657.11 38,119,657.1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682,864.26 9,682,864.26
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4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41% 0.38%
收益率
5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方式计算。(2)公司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权证,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
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不能立即产生相应幅度的收益,因此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
增长贡献可能较小,公司长期股东回报的提升仍需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提升公
司核心竞争力来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在短期内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运营规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
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致力于以海洋油气工程、液化天然气工厂和矿业为主的各类模块的设计
和集成建造,为国际高端能源和矿业客户提供服务。公司主要产品服务于海洋油
气开发、矿业开采、天然气液化等领域,主要业务涵盖四大领域:海洋石油开发
的上部模块,包括 FPSO;油气陆地模块化的设计、采办、建造以及项目管理;
5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矿业陆地模块化的设计、采办、建造以及项目管理;上述领域产品的现场连接、
调试以及售后服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围绕主营业务展开,重点投资于临港海洋重工建造
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和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本次募投项目
的建设积极响应国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打造中欧产业园高端海洋
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并满足博迈科临港制造基地的船舶靠泊
和产品生产、运输需求。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公司拥有一批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除本土人员外,还有多名外
籍工程师及项目主管,同时,公司拥有众多中高级工程师、一级二级建造师,从
人员资质和施工、管理经验上均能满足项目需求。项目团队拥有强大的分包管理
能力,能够有效的减少业主方的界面管理成本与风险,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近
年来,公司承揽了多个大型项目,得益于强大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的保障,上述项
目均运行平稳并成功交付。
技术方面,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共拥有授权专利 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65 项,另外,拥
有软件著作权 21 项。由公司发起成立的天津市海洋装备高端制造技术创新产业
联盟,已有多家能源科技发展公司、信息网络公司加入,该联盟的建立将为天津
地区各海洋装备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沟通平台,实现资源的高效分享与合理
配置,为天津地区海洋装备技术创新增添新的动力。由公司发起的联盟技术交流
5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论坛吸引了包括天津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科研单位和多家行业公司在内的会员
单位参与,对相关技术的推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市场方面,目前公司在手及跟进的大型项目主要集中在俄罗斯、巴西、墨西
哥湾等油气资源丰富地区,涉及到的项目集中出口周期都在 2019 年至 2022 年之
间,出运方式基本以水运为主。同时,公司拟将开展国内和国际的 FPSO 舾装业
务。公司未来经营市场的进一步开拓亟需足够的码头岸线。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
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
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
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
的前期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周期,
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运营并实现预期效益。
5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
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
资者的利益。
六、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
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8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