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

规定的需要,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控建

设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行使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职责,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具体包括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

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

    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

作报告》,审议确认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公



                           1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确认了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确认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确认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监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日

常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及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

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监会修订的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适时完成《公司章程》的修



                            2
订,确保公司章程符合监管要求。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印章、监事

会印章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

益,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监事会印章管理制

度》,明确了印章管理使用流程。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规范、

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

了诚实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地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和重要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议公司年

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2019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

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

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3
查阅公告相关备查文件及对外公告审批单等方式,对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按照制

度规定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各

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

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向天保投控集团提供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三年

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

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13亿元,实际担保发生



                           4
额合计6.73亿元,年末担保余额合计3.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6.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以外的

单位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3亿元,年末担保余额合计为3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将

增强债券的偿债保障,有助于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实

施,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公

司项目建设,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尽快产生项目收益。

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独立性产生影响,董

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3亿元,已

于2019年12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限为3年,发行

人主体评级为AA,债券评级为AAA,票面利率为6%,募集资金用

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券。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5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债券利率询价、簿记、

定价以及发行、认购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7、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就共同合作开发建设“联想创

新科技园”项目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合

作项目涉及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待上述事项完成后双方将签署

正式合作协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通过合作,有助

于公司提升园区开发业务水平,通过合作方式开发,有利于降低

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获取较稳定的预期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

的长远利益。

    8、内控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决策机制和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和有效

执行,支持和监督子公司的运营。通过经营分析、预算管理、绩

效考核等手段对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项目

投资决策、品牌及质量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管控;通过专业部门



                            6
督导及检查、内部审计监督等手段,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情况

进行有效监控。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机制及必要的内

部监督机制,基于公司层面、业务流程层面和信息系统层面完善

了公司内控,基本涉及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环节,符合《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

控工作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

大、重要缺陷和异常事项。

    9、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

度》、《外部信息管理制度》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

度》。不断规范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管理流程,外部信息使用人

的行为,保密措施及内部责任追究等环节,确保完整的内幕信息

管控链条。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进一

步规范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

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

事会的职责,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



                            7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工作的整体思路:紧紧围绕公司2020年的经营目标和

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

点,确保监事会日常工作务实科学细致深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

面的工作:

    1、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法律、

法规,以《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依托,加强落实

监事会监督职能,深入公司各个层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努力实现

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

和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履职行为的基本职责。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督促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

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定期检查内

控制度执行情况及整改结果,确保内部监控措施的实效性,防范

潜在风险。以重大决策、重大财务事项为重点进行监督,督促公

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时监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规范决策行为,从而更好地维

护股东的权益。

    3、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提升监事会成员履职能力。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知识学习,不

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



                           8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努力为优化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而工

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更加有效的履职尽

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9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保基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