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0-005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方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专项防疫贷款,用于公司防疫保供背景下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需求分批提款并可提前还本付息。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本公司向新希望集团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席刚先生、Liu Chang女士、李建雄先生、曹丽琴女士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与新希望集团连续十二个月内不曾发生过借款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有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向关联方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需要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有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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