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码: 2020-1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79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现根据 2020年2月1日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第三条第二十一款: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时间不构成超期。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反馈的材料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和认真的准备,对反馈意见的具体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书面说明和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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