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2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推出新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 指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高投集团 指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空港集团 指 成都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科公司 指 成都高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以下简称新方案),同意公司
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推出新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概述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事项有关议案。
二、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163 号])、《关于修改<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164 号])、《关
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
[2020]11 号)。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与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监管政策的内容
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三、本次新方案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区别
变更内容 新方案 前次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 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为 7.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定价基准日、发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行价格及定价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原则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
日股票交易总量)。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
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
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2
变更内容 新方案 前次方案
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发行,发行对象为高投集团、空港集 包括高投集团、空港集团和高科公
团、高科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 司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符合中国证
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除高投集团、
伙)、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 空港集团和高科公司外,其他最终
任公司、深圳金豆投资有限公司、上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
海君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 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
的君犀价值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
发行对象
君犀价值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购)、上海世均宣达投资管理中心(普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通合伙)、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西安智选之星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四川制药制剂有限
公司共 12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定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
超过 93,444,000 股(含本数)。 不超过 62,296,000 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高投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高投
团、空港集团和高科公司认购的股份 集团、空港集团和高科公司认购的
发行股票的限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售期 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 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70,083.00 万元(含本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
募集资金投向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
充流动资金。 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绛溪南、
3
变更内容 新方案 前次方案
北组团城市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
PPP 项目、三岔一线道路及综合管
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
包(EPC)项目、机场北物流组团
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
款。
四、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推出新方案的审议程序
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推出本次新方案的相关议
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进一步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议案后方可继续
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推出新方案,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推出新方案系根据
资本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作出的
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4
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推出新方案。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5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