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独
立董事徐作骏先生、承军先生和李专元先生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现发表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19 年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自然人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
2、截止 2019 年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经查
验,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规范对外担
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徐作骏 承 军 李专元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1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