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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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0-00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 2020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刘涛、郭江程现场出席
会议进行表决,董事肖琪经、金锐、陈连勇、杨维生、章击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
议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维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连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章击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1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江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思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庆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杨维生先生和章击舟先生向公司董
                                     2
事会提交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
细的汇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202,585.65 万元,同比增长 18.19%;全年实现净利润 10,253.31 万元,同比增长
40.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4.05 万元,同比增长 40.4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140,494.39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43,060,284.4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3,224,113.11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26,284,397.52 元;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4,306,028.44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1,978,369.08 元,减付 2019 年向股东分配的 2018 年度现金股利 19,402,500.00
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 202,575,869.08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
(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当天公司总股本 129,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21,989,500.00 元,
占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40,494.39 元的 21.5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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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0326 号《浙
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 2019 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统计如
下:
                                         税前报酬总额(万   是否在公司关联
          职务              姓名
                                               元)           方获取报酬

董事长                  刘涛                  114.10              否

董事、总经理            郭江程                93.05               否

独立董事                陈连勇                 8.00               否

独立董事                章击舟                 8.00               否

独立董事                杨维生                 8.00               否

财务总监                俞高                  83.06               否

董事会秘书              居波                  28.16               否

副总经理                吴丽芬                96.60               否

副总经理                周建明                51.18               否

副总经理                沈宗华                66.34               否

董事会秘书(离任)      汤新强                19.13               否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章击舟、杨维生的津贴依据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规定,按照 8 万元/
年(含税)的标准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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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经和金锐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确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
该授信额度为向银行申请的总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
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
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为七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为 180,000 万元。
    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
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内,全资
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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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调剂使用。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
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进出口业务量较大,外汇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
大影响,因此为控制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拟在 2020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
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预
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 2020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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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回笼销售货款、
支付供应商款项等过程中经常采用商业汇票的方式进行结算,为了降低公司的票
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
产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以此实现公
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
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预计额度可循
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13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19 年度
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同时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拟确定其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3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15 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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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编号:2020-014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0327 号《浙
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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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
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予以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发行对象
的最高人数、定价原则、限售期及使用的减持规定。除上述变化外,发行方案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 25,870,000 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琪经、金锐在本议案分项表决事项表决过程
中均回避表决。本次修订后的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十二个
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
结果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10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
的企业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除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
的企业外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
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不超过 25,870,000 股(含 25,870,000 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协商确定。其中,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企业拟
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6、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
企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余特定投资者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发行
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11
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含 65,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年产 650 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板
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2)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的披露。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
                                    12
告》(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肖琪经、
金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与发行对象之一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肖琪经、
金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因影响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
认可公司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的分析,并同意相关填
补回报措施,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主
体采取填补措施及出具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企业拟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公
                                     13
司与华立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经
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18)。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肖琪经、
金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经审议,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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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0-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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